第七章:影子要说再见啦 再见

“然后呢?就这样就在一起了?”我像是个吃瓜群众一样,等待着瓜主给我一颗冰凉的西瓜心儿,我想听一些不一样的东西,好歹要有一些反转,一些剧情,我觉得这样才算是爱情啊。

可我想错了。

“再然后啊,我们在一起了,她在之后的每天都在我们救援队和我一起工作。”

我不理解,但我相信,你们看到这里也会和我一样觉得索然无味。

看着我吃了一半,又吃不到瓜的表情,王哲笑了,然后举杯和我碰了一下:“幸福,是一件小事,爱情也一样,所有的感情并不一定要轰轰烈烈,才能被人记下,对我来说,足够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而是一直喝着酒杯中的酒,我在想着他告诉我的话。

就在我细细沉思的时候,他张了张嘴,我看着他还想再说什么的时候,用肩膀推了他一下:“说啊。”

王哲看着我轻轻摇了摇头:“阿笑,我们在一起,从相识到现在,满打满算一年左右的时间,你觉得,很快吗?”

我点了点头:“太快了,我和你也只是一年没有见面,这样的变化,不是我能反应过来的。”

我不相信,所以我觉得在三月二十二号,我们另外一个发小婚礼前一天好好的找到那个女孩,求证我心中的疑惑,各位,不会太久。

关于那夜其余的事情我不记得了,但我记得他把我扶上车,临走前对我说的那句话:“时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回去早点休息。”

时间不重要吗...时间...重要...时间...

我的脑海中不停的浮现这几个词,然后一段曾经的记忆涌现在了我的脑海中,那一晚,我梦到了曾经在我生命中出现的一个女孩,在梦中我的视角变成了她,直到梦醒来,看着枕上的泪痕,我才知道,原来人在不经意间也是会伤害一个人的,而在我写下这段话的时候,我和她已经五年未见,但曾经她却拿出整个青春来陪伴我。

那一夜,我正在企鹅农场中无聊的偷着菜,咳咳两声,我看到下方的企鹅再闪动,是我的发小:敏儿发来的消息。

敏儿:“喂,乐乐,明天我们有个聚会,你要去吗。”

“不去。”

敏儿:“哎呀,去呗,好不容易放假,赖在家里干什么。”

“你的朋友我都不认识,去了怪尴尬的。”

是的,如你们所见,我或许有些冷漠,但其实我并不是,我只是一直都很孤单,我的朋友也很少,敏儿是我再学校中为数不多的朋友,不过我这个人还是不太喜欢热闹。

第二天我睡了个懒觉,直到中午才叼着牙刷走进洗手间,就在这时,门铃响了,当我打开门,是敏儿。

不得不说,在我们中学的这个年纪,大家都不知道什么是美,也不会打扮自己,而敏儿和我们不同,她的朋友很多,各式各样,所以她会化妆,会把自己打扮的像一只百灵鸟。

看到我后,她走进来,然后看着我洗漱,在我一声声不情愿的声音下,最终还是没有拗过她,是的,我就这样被她拉上了出租车。

她跟我说,今天是她们几个发小一起聚会,她不想让我一个人在假期孤孤单单的,于是也想拉着我认识她的朋友,可她不知道,我并不想认识任何人。

算了,就当做今天是照顾她吧,因为我了解她,虽然年纪不大,可是她早已久经酒场,去的地方也难免少不了喝酒。

车辆行驶在古城的大街小巷中,我看着窗外秋天的枯叶飘落,而坐在前座的敏儿则是不停的鼓捣着手机,看她笑的不停,想必和她的这群朋友应该很要好吧。

要是我也有这样的一群朋友该有多好,是啊,我的朋友不多,只有我的同桌,和她,但我的同桌是一个比我还要惜字的人。

我从没想过,就是今天这场我本不愿参加的,这场不属于我的聚会,竟会改变我之后的人生,甚至改变了我。

他想必也不会想到,这平常的一天,竟会让他的身边从此多了一个影子,一个他走一步,我便走一步的影子。

下了车后,我们在门口看到了等待她的几个朋友,王哲,刘旭豪,还有一个叫做苏怜的姑娘。

哦,对了,忘记告诉你们了,刘旭豪是要比我大上好几届的,我们两个家在同一所小区,而他也是我的表哥,今天在这里见到他我是不意外的,我知道他和敏儿他们的关系一直很好,只不过我从来没有和这位表哥有过太多接触。

我们站在原地,我和表哥点点头算作打过招呼,只见那个叫做苏怜的姑娘看了眼手机:“他应该快到了吧。”

刘旭豪也看了眼时间,随后搭上王哲的肩:“走走走,我们先进去,这小子总是迟到。”

我不知道他们口中的那个他是谁,但本就不愿意来的我,跟着敏儿和大家走了进去,只有那个叫做苏怜的姑娘还在门口等着。

我记得我曾回过头看过她一眼,她穿着洁白的外套,留着一根长长的马尾,许是天气冷了,她不自觉的跺着脚。

当我们走进包间的时候,我就知道,桌子上已经摆上了很多的酒,那个叫做王哲的还起了一瓶给我,我只是礼貌的点了点头,然后将它放在了一旁,我不喜欢酒的味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喜欢喝酒。

随着音乐声响起,播放的也大多都是那时我们耳熟能详的歌曲。

我其实一直不能理解,在他们的交谈中我知道,他们都没有谈恋爱,但为什么都喜欢唱一些情侣分散后的悲伤歌曲,直到许多年后,我看到了一个词,少年强说愁。

但要说我是什么时候能够理解他们的,我已经记不清了。

我只能无聊的打开手机,打开企鹅偷着我为数不多“好友”的农场。

“哈哈哈,抱歉哈,哥几个,来晚了来晚了,编辑下午催稿,刚刚把明天的稿子交了,今天大家尽情喝!”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当他进来时,我恰好刚刚偷完最后一棵菜。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一眼万年,我第一次深刻的了解到这个词,是的,我好像,一见钟情了。

直到他不好意思的举着酒瓶站在我面前,我不知道他说着什么,但应该是说他迟到的事情,最后还是敏儿推了推我,我才清醒过来。

那一刻我有些慌乱,那种感觉从未有过。

我竟下意识的拿起那瓶啤酒,看着他豪爽的将一瓶啤酒喝完,我努力想让自己喝下,但我知道,我还是出丑了,那酸涩的东西直呛我的喉咙。

还是他将一塌纸放在我面前,然后好像想到什么一样,只见他出去然后又回来,手中多了一瓶可乐,他大大咧咧的坐在我的旁边:“我第一次喝酒,也觉得难喝,别喝了,喝这个。”

我看着他冲我笑,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明明没有喝下酒,却总觉得脸颊发烫,他却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跑到一边抢走王哲手中的麦克风。

我就这样静静的坐在这里,看着他们。

我看着他们围在一起举杯狂欢,仿佛大家是一群虔诚的异教徒,在这场盛大的狂欢中藏起他们的心事,好像这样,真的能够让人快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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