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杰在旅馆中发下毒誓,一定要干掉这个来追杀他的人。
在万杰人生当中,还从未受过如此奇耻大辱。
他本就不是什么善良之人,如今遇到此种遭遇,更是击发了他心中半遮半掩的歹毒兽性。
万杰一手握枪,四平八稳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慢慢的回味那日医院中一幕。
回忆起自己所说过的话,也回想起对方的名字。
“郑刚,我记住你了,郑家村的郑刚,没错,我记得你的家在什么地方。
倘若我这一劫能活着回国,老子一定灭你满门。
哼!
跟我斗,你还不够格,老子随便砸点小钱,就能让你全家尸骨无存。”
万杰此人,与郑刚比起来,其凶恶程度,可以说比郑刚更胜一筹。
至少郑刚在这么多年以来,从未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万杰却是不同,此人十多年医院生涯中,至少间接害死过数百条人命。
论杀人,郑刚在万杰面前,可谓是小巫见大巫。
只是这万杰曾经在医院害死的人,都属于暗地里,不在明面上。
患者被治死,家属还以为是病重无法医治造成的死亡。
万杰家中卫生间里那些钱,正是通过医术手段,从病人身上榨取而来。
其实万杰还有另外一个更为隐蔽的来钱方式,那就是把病人治死之后,再忽悠家属把死者器官无偿捐献给某机构。
事实上,这所谓的机构,只不过是医院的一种生意。
死者免费捐献器官,然后医院转身拿去卖钱,而且还是高价出售。
外人可能不知道,这些都属于黑心医院内部主要来钱途径,也是核心生意。
所有这条利益链上的医生,都得签生死状,不得泄露出去一丝消息。
把一个病人治死,摘取一个肾,可以卖到一百万人民币,两个肾一百八十万人民币,要的多了,价格还会更便宜。
另外还有眼球,一个三十万,两个五十万。
心脏,一个两百万,两个一百五十万。
骨髓,五万块钱一克。
耳朵,三万块钱一只。
皮肤,每平方厘米一万。
以上所有器官都有明码标价,当然,年龄段不同,价格也会有所高低。
从医学层面来定价,越是年轻的器官,价格就越贵。
万杰所在的这条器官买卖产业链,只是一个分支,每年光器官买卖所得营利,就有十多亿。
当然,万杰只不过是个小角色,他一年分成仅有三百万。
十多年来,他家里卫生间中那几千万现金,就是这么得来的。
万杰躺在床上,还在想着自己家中那些钱。
“反正老子有钱,此战之后,老子就把钱洗出境,移居加拿大、新加坡、美国、马来西亚等国,照样能快乐活下去。
毕竟在一个医院干太久了,心里总会不踏实,在外界没有发现之前,还是趁早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为最佳选择。”
被郑刚这么一搅和,万杰提高了职业警惕。
“但器官生意的确是个暴利营生,即便不在国内干,在国外干也照样赚大钱。”
从病人身上摘一个肾,可以卖到一百万,这样的大利益,万杰实在难以舍弃。
一百万,够一个普通打工仔干二十年,其诱惑可想而知。
众所周知,中国人在世界各地分布很广,光每年需要换肾的中国人,就达数百万之众。
如此大的一个蛋糕,很难让人不惦记。
经过再三思量,万杰已经下定决心,此处事了,必定在国外开拓器官生意,还是要继续残害自己同胞的。
凌晨四点半。
一辆黑色大面包车来到万杰所在旅馆门前,从车上下来十名高大黑衣男子。
这些男子都戴着黑色墨镜,看上去很年轻,其脸上表情都很严峻,没有任何变化。
每个人手中提着一个黑色皮包,视角放近,穿透皮包,里面赫然正是枪支弹药。
十人均为外国男子,下车后,迅速排成横字队。
然后。
车内又下来一名戴黑色墨镜的白衣中年男子。
此人身高两米,一脸毛胡子,白色皮鞋,嘴里叼着棕色雪茄,头上还有一顶白色绅士圆帽。
这人正是万杰的美国好友,约翰贝雷特。
他用外语表达。
“万杰就在旅馆内,306房间,你们要听他的指挥,事成之后,每人三万美金。”
“是!”
十人异口同声领命。
六里之外,另一家旅馆中。
太阳升起。
郑刚早早起床,第一时间查看追踪屏幕,发现定位点依然还在那个地方,这才放心下来。
“我要先吃点东西,然后再去搞枪,万杰,今日我定要你殒命此岛。”
郑刚拔掉轮椅充电器,所有东西收拾好,坐上轮椅,来到卫生间,简单洗漱后,下楼出了旅馆。
轮椅满电,开起来动力强悍,侧面十几米外,就有一个早餐店。
郑刚排队十几分钟,买到几个汉堡和一杯酸奶,边吃边向枪店开去。
大约又过去二十多分钟。
郑刚来到枪店,幸好此店内外一样平,他直接开进店内看枪。
店内人不多,仅有一人,还是位店老板。
五十多岁店老板,头发已经斑白,戴着一个圆形黑边老花镜。
此老板名叫马克汉姆,平常别人都称呼他为马克。
当然叫汉姆也行,外国人名字叫法多样,你想叫他“马”或者“汉”等等都可以。
马克汉姆坐在柜台里面,正在擦一把漂亮小枪,望见有客人来,赶紧打招呼。
“你好!你是中国人吗?”
他会说中文。
郑刚有点意外,正愁自己不会英文无法交流,这下正好,店老板会中文。
“是的,我是中国人。”
“中国人来这里的游客很多,但买枪的却不多,中国朋友,你是来买枪的吗?”
马克汉姆中文十分标准,他在这里二十多年,经常遇到中国人,久而久之,也逐渐学会了中国话。
另外。
马克汉姆还有个女儿,正是此岛上的一位导游,名叫马克汉姆巴拉拉。
巴拉拉属于专业中文系毕业,平常服务最多的游客,自然就是中国人。
马克汉姆能懂得中文,多半因素来源于女儿巴拉拉。
郑刚不会过多去了解马克汉姆会不会中文的事情,他来这里主要任务,就是买一把趁手枪。
“老板!我想要一把枪。”
“这个好说,但这里的枪,一般不卖给外国人。”
马克汉姆此话,无疑在给郑刚当头泼冷水。
郑刚略微沉思,然后反问。
“传言你们这里人人平等,看来是我误会了,人家都说外国人人都可以持枪,如今看来,此话只是谣传。”
郑刚不冷不热的嘲讽着。
马克汉姆没有正面回答,也没有急着反驳,他慢慢从柜台后面移动出来。
郑刚眼睛一凝,看见这老板座下也坐着一个轮椅。
“你也是残疾,真没有想到。”
“没错,我们俩都是残疾,我的腰有问题,动不了。”
马克汉姆有双腿,但腰部不能弯曲,所以只能坐在轮椅上。
看见残疾老板,郑刚仿佛看到另一个自己,心中立刻对刚才自己那番嘲讽感到后悔和内疚。
“对不起老板!我没有想到你也是一名残疾人,早知你是残疾,我会说话温柔一些。”
“没事的,我不会放在心上,更何况你也没有说多么难听的话。”
马克汉姆看郑刚膝下无腿,也如看见另一个自己一般。
接下来,他们不提枪的事情,都对彼此为何坐轮椅一事极为感兴趣。
通常情况下,残疾人很少有朋友。
残疾人若是有朋友,多数都为残疾人。
马克汉姆想与郑刚做朋友。
郑刚无所谓,朋友不朋友的,都已经不再重要,唯一重要的是今日必须斩杀掉万杰。
马克汉姆以咖啡招待,二人相谈甚欢。
说到坐轮椅,马克汉姆极为实在,他说自己之所以坐在轮椅上,是被一名黑心医生所致。
“我原本只是单纯的腰间盘突出,可住院以后,动了一次手术,没过多久,腰就不能弯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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