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轻响,万物复苏。
皎洁的月光如银纱般轻轻洒落,覆盖了一座名为破落的小镇。小镇在深夜中显得格外宁静,没有一丝灯火,仿佛连最微弱的灯光也不愿打扰这份宁静,只剩下月光与它相伴。破落的小屋错落有致地散布在这片土地上,它们的存在似乎没有规律,就像是大自然随意播撒的种子,自然生长。
破落镇没有学堂,因此小镇的历史也似乎没有明确的记载,一切都依靠着居民们的口耳相传。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传说逐渐变得模糊不清,每当提起,人们总是用“好像”、“或许”、“应该”、“也许”、“可能”等不确定的词汇来描述。
幸运的是,破落镇还有一位说书人,他自称为先生,没错,大家都不知道他的名字,有人问这位先生,他也不理会,从来都是笑笑不说话。显然,先生是小镇唯一的文化象征,大家都向他请教各种奇怪的问题。先生总喜欢在小镇那棵巨大老槐树下盘坐着,周围通常都有十几个小孩子一并坐下,呈拱月状。
有个鼻涕虫总会问,“先生,先生,太阳很大吗?是不是像我家的盘子一样大,先生先生,太阳是一个大火球吗,为什么有时候很热有时候又很暖和呢?”
先生呵呵笑道,“不止,据我所知,太阳是很大的,至少不比锅碗瓢盆小的,至于它是不是大火球嘛,你认为它是,那么它就是,你认为它不是,是其他东西,比方说鸟,没错,一只发火的鸟,那它就是一只鸟。”
“哇,太阳是一只鸟,还会发火,那么月亮也是一只鸟对不对,对不对先生。”鼻涕虫叫李小鬼,从小鬼灵精怪,脑子总会冒出很多奇奇怪怪的想法,他母亲很烦他的问题,总觉得是聒噪,不过先生从不觉得。
“月亮,它是一只精灵,很优雅的白色精灵,你也可以说它是一只精灵鸟。”鼻涕虫从来不怀疑先生,他不会管太阳如果是鸟,会发火,那到底为什么不会把鸟儿自己烧死,他只会觉得有趣。
李小鬼瞪大了眼睛,“他们一定很好吃,鸟儿的肉很香,几天前李淮哥放牛时在墩儿山抓到的,在一棵很大的树上,放了一个竹夹子。抓回来的时候我们都看到了,足足有一斤多,在称上显示的。”他边说边抹口水,喉咙里发出吞咽声。
李淮瞥了李小鬼一眼,“鼻涕虫,你总藏不住秘密。”
先生把视线从李小鬼身上移开,转而看向李淮,“你今天有问的问题吗?李淮”这是一个自他来到这里的传统,每次的“开坛讲座”他总是问上李淮一句你今天有问的问题嘛,可奇怪的是李淮每一次都不会问他问题。
先生觉得李淮很奇怪,只听不问。李淮呢,也觉得先生很奇怪,因为李淮觉得先生的回答总是云里雾里的感觉,很飘渺,很虚幻,好像那种回答就像是胡乱说的。先生给李淮一种脱离现实的感觉。
很奇怪的是其他人并不会怀疑,一点怀疑和猜测都没有,这是李淮内心的想法,更是李淮内心深处最大的疑惑,他当然不会说出来。
而其他人陆陆续续的问着先生各种问题。
“先生,为什么鸟儿可以飞,而我们不可以飞呢?”
“鸟儿能御风,是风之子,是自然的宠儿,当然可以飞,我们也可以飞,前提是要成为风之子。”
“那怎么成为风之子?”
“祈祷!”
“祈祷是什么,是我们拜神烧香一样的双手合十嘛?”
“一个意思。”
各种问题,层出不穷。
由此可见,小镇的居民们文化水平不高,但他们的生活却是朴实无华。他们对土地有着深厚的情感,每当发现一块风水宝地,便会毫不犹豫地占为己有,甚至不惜为此争斗。
在一个深夜,王家和李家因为土地的归属问题再次发生了争执。
王妈,一个典型的市井泼妇,站在自家的院墙边,用尖锐的声音大声斥责对方。她的对手,徐长春,同样是一位性格刚烈的女性,面对王妈的无理取闹,她毫不示弱地回击。
王妈横眉竖眼,站在院子墙落边上破口大骂道,“你这狗娘养的,杀千刀的,我就占着这里,这就是我家的了,你想要回来。那也是我借你们家老爷子的,你少来,我要还也要还给你家老爷子。”
徐长春气的发抖,她可没想过对方这么死皮赖脸,嘴巴恶臭像狗吃了米田共,她笑骂着,“王妈总要给个人情,给个说法不是,这地虽小,也是借的,借的当然要还,不还我就要去镇长那里告状,到时候你总要还回来,我们李家也不怕你们王家。”
王妈听了,拍拍手道,“我也不是蛮不讲理,讨要总要有个流程,我不能说给就给吧,虽然是你们家的地,但我借了就是借了,何时还,我说了算,你们要公道,要说法,你们自己跟你们家老头子说去。”
徐长春听了,不知怎么去说服,用她的说法来讲,就是读书人遇见了强盗土匪,有口难言,因为土匪根本不吃道理这套。
“那好吧,明天我就跟镇长讨要一个说法。”徐长春强忍怒意,如是说。
天微微亮,薄雾笼罩着破落镇,李淮从睡梦中醒来,他起床洗漱完毕,看了看大堂里桌子上摆放的吃食,又去隔壁房间看了下,母亲不在,哥哥姐姐们都不在。
他随即坐在桌子上,吃了一点馒头和菜叶汤,吃了个八分饱。随后他出了门,在隔壁牛棚牵了牛,向着小镇一处无名山上走去。
李淮打小就是个放牛郎,这就像一个任务,他不仅要照顾这头牛的吃食,还要管理这头牛不要出现在菜地里。他有一个诀窍,放牛的时候要跟着牛,牛去哪里就跟去哪里,牛是自由的,而他也感觉是轻松的。这是他从中领悟到的经验,也只有这一点点经验了。
是的,李淮每天的生活就是放牛,一放就是一天,中午时候是不带午饭的,不是不愿意带,也不是嫌麻烦,而是家里吃饭的嘴巴多,粮食少,自然是没有饭的。有时候饿急了,李淮就会找一处山泉水,大口吞食,当然,光喝水是不管饱的,两三泡尿肚子就又干瘪去了。有时候,也会找些野果子吃,果子通常酸甜,但是口舌生津,不管饱反而会更饿,会胃口大开。
李淮望着那头牛,思绪回到六年前他还是七岁娃娃仔的时候。屁大点个人就敢追着一头母牛和一头小牛犊跑,那时候他放的牛很神气,永远都是脾气很大的,遇见邻居家的牛,总会顶着个大牛角冲撞过去,他更神气,坐在牛背上屁股像生了根,怎么也甩不掉挪不开。小镇居民都对李淮竖大拇指,还要来上一句,天生放牛的放牛郎。李淮不喜欢放牛郎这个称呼,他觉得很别扭。后来他长大了些,懂了一些就知道,这就是一个标签,贴上容易撕开难,就像小名贱名一样,叫得多了,你不是这样的人也是这样的人了。这种事从来由不得自己。
暮色里,李淮的牛走了很远很远,快到了小镇的边缘。
李淮站在半山腰突兀冒出来的大块石头上,眺望远方,稀稀疏疏的一队人马映入眼帘,十几号人,在眼里如同黑色小点,看不清长相。只知道为首的那人是个极美的婆娘,黑色劲装,单马尾,配了把弯刀。那个婆娘胯下一匹皮毛黝黑锃亮的马昂首阔步,踏踏踏的!后面十几号也一样的统一配置。
在李淮这个从来没有上过学出过镇的人来说,很是稀奇。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遇见外乡人,他觉得那些人的打扮透着一股莫名的新鲜,他觉得很是奇怪,因为他通常是一身麻布衣服,短发。而那些极美婆娘的队伍,男女都束长发,都配刀配马,有些人还备着一些背囊。
李淮好奇心大起,手拿木藤条,撵着牛跑,牛儿不吃痛,几下就发癫似的跑,刚好是那对人马的方向。
好一会儿,那对人马迎来了一牛一人,牛儿望着那些人,或者说望着那些人胯下的一匹匹骏马,怒目圆睁,眼睛通红好像有血丝,隔着老远就起劲的蹦跳。李淮知道这头牛很愤怒,拿着藤条叫嚣着,“乖,大黄,不许生气,再生气我可要打你了。”
这牛突然就不闹腾了,乖巧如狗一般,站在李淮跟前,那场景就好像一只忠心的狗在表忠心把主人护在身后。前方队伍中那个婆娘啧啧称奇,对着身后一名长相惨白的中年男人说道,“刘叔叔,要不要叫那个放牛的小孩带带路,他好像就是土人,也许能提早发现更多问题。”
那名姓刘的中年男人,叫刘奎,而绝美婆娘叫刘亦雪。或许这些人都是刘姓刘家人。果不其然,又有一名其貌不扬得家伙搭话道,“对的,如果我们找一个土人向导,也许事半功倍。”
刘奎默不作声,瞥了一眼李淮,又看向那头牛,道,“亦雪,刘能,这我知道,但是我们现在还不知道这个放牛娃是什么情况,先问问看吧。”
李淮听了那帮家伙说的话,瞪大了眼睛,像见了鬼似的,他觉得这些家伙很稀奇,因为他们说的每一句话,在他耳朵里都好像蚊子嗡嗡的叫声,完全听不懂。
“你们是什么人?”李淮眯着眼,瞪着那帮人道。
“小兄弟,我们是外乡人,你叫什么名字,我们走了一天一夜,很是疲倦,想找个休息的地方稍做整顿,你知道哪里有村落嘛?”刘亦雪忽然笑如桃花,语气温和,用蹩脚的破落镇方言说。
李淮终于听懂了一句话,很是欣喜,但是转念一想,又没有什么好处,非亲非故的,他可不愿意白忙活这事。转而道,“我有什么好处。”说话的同时,他直勾勾盯着刘亦雪的配刀,一点不加掩饰。
刘亦雪被李淮盯着难受,又有些舍不得这把配刀。这把刀名吹雪,净重一斤六两,刃锋吹毛断发,杀人不见血,刀纹乱字印花。
“小兄弟,这把刀从我记事起就跟着我了,对我很重要,这段时日就放在你那里保管,刀很锋利,记得不要胡乱把玩,伤了自己我可不管。”刘亦雪说完,把配刀拿在手中把玩了好一会儿,突然,嗖的一声,那刀连同刀鞘一并插入了那头牛儿跟前,牛儿吓了一跳,李淮也吓了一跳。
李淮拿起刀抱在怀里,问道,“你们是谁,来镇里做什么?”
刘亦雪说,“我们是外乡人,来这里打猎。”
“打猎?可是我们这里没有猎物呀,像什么老虎豺狼这种野兽是没有的。”李淮疑惑不解,边说边爬上牛背上。
“我来带路。”
刘亦雪望着后面说道,“大家跟上。”她顿了顿,又说,“自然是打杀一些野猪野狗之类的畜生啦。”
刘奎接着说,“小家伙,不用奇怪,我们是猎人,是专门来打猎的。对了,你们镇上有什么厉害的人物吗?”
“厉害的人物?我不知道什么程度的人物叫做厉害的。”
“哈哈哈……自然是拥有常人没有的能力,比方说力气大、眼睛好等等。”刘奎眼睛眯成一条缝笑着说。
“我家隔壁那小子力气就很大,大家都不敢跟他作对的,可是我不觉得他很厉害。”李淮说完,拿着刀鞘拍打在牛屁股上,牛儿立马加快了步伐。
“看来你跟那小子很不对付。”刘亦雪说。
李淮权当最后一句话没听到,自顾自的向着小镇而去,随后默默的跟着一群古怪的人马。
他当然不会告诉这些人,自己家跟这家有着矛盾,两家的小孩自然是不对付的,是相互看不顺眼的。
走着走着,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一群人随手点了火把也借着月色前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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