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终于在城里安居下来

天还有黑。

这里距离出孤魂谷还有四里左右。

应该赶在天黑还能走出去,还能多走几里。

鬼不鬼的,懒得管了,先出去再说。

“现在天还有黑,我们要赶紧出谷去,这山谷里面传说经常有凶猛野兽出没。”方晓告诉小女孩,两个都是满脸满身血污,看着对方,两人都不由自主的笑了,笑的坦然,笑的高兴。

“好呀!大哥哥我们快点出去,我也不知道我是哪里人,我能跟着大哥哥吗?”小女孩有些紧张的问方晓。

“都生死之缘了,就跟着吧!以后叫我哥哥。”方晓起来捡起地上的柴刀。

“好哦!我有家人了!我有哥哥了!”小女孩欢快的喊。

“小点声,别喊来了野兽,走吧!先走出去。”方晓把包袱柴刀收好。

两个人赶在还有太阳时,出了孤魂谷。

好在出了山谷,就有一个山泉坑。

方晓让小女孩赶紧洗澡,留下自己的一套衣服,就躲开在一边等小女孩洗完,接着自己洗。

因为有方晓的吩咐,小女孩洗的很快,不久就穿着方晓那宽大的衣服出来了。

然后,方晓也赶紧洗了一个澡,

虽然两人都是粗略的洗了一下,但至少身上没有蛇血了。

方晓本身就两套衣服,这下包袱都没有了。

边走边吃饼子,在天黑之前寻了一棵大树,两人爬上去。

因为还在危险之地,方晓晚上几乎没睡,他要照顾小女孩,怕她睡的过深,导致掉下去。

所以天色大亮后,方晓反而还在睡觉,因为小女孩睡醒了,方晓也放心的自己睡会。

好不容易睡醒,睁开眼,发现小女孩正坐在自己树干边看着自己。

小女孩很美,虽然年纪还小,但可以看出是个美人胚子。

方晓的衣服太大,穿在她身上就像一套袍服,衣长到膝盖了,裤子卷了又卷,方晓看了看后,把裤子长的都给撕了,这样小女孩走路舒服多了。

两人吃了饼子,继续上路。

路上方晓试着问了小女孩能记起的信息,可惜没有什么可以有用的东西,只有孤魂谷的两天记忆。

路上是边吃边走,由于小女孩走的慢,又容易累,是走一段,方晓背一段,终于在傍晚看到一个村子。

这个村子和弄尾村一样的穷模样。

出于安全,方晓没有去找人家借宿,而是偷到这个村子的一个祠堂外面睡了一晚。

好不容易又走了一天多,终于走到一个小镇。

这个小镇比方晓记忆中的都山儿镇还要小许多。

还好,镇子虽然小,也还是有裁缝铺,也有一个小到可怜的客栈。

给方薇定了一套适合她穿的衣服,明天早上来取,为此还多付了一钱碎银子,已经是一套衣服两倍的价钱了。

路上小女孩想和方晓一个姓,于是方晓便取了方薇这个名字。

方薇高兴了一路,走起路来也不喊累了,所以才能早点走到这个小镇。

在客栈住宿了一夜,天色大亮后去取了衣服,让方薇穿上,两人再次继续出发。

这里打听到距离清澜城还有一百二十里。

而方晓至少已经走了一百六七十里了。

如果当时直接走大路,大约也就一百二十里,可惜方晓不敢走,也辛亏没有走。

后面兄妹俩搭了一个便车,一个去前面镇子的一辆驴车。

虽然花了三十文钱,但将几天来的疲惫,坐在车上都休息的恢复过来。

再后面,方晓尽量搭车而行。

虽然要花点银子,但胜在不要再走路,脚上的水泡血泡不少了,走起路来一步一痛。

方薇也是如此,两只小脚上的水泡至少十来个。

清澜城。

大乾帝国的一个府城,不是那些小县城。

有些小县城就是一个大一点的镇子。

清澜城是一个有着四十万人的城市,所以这里寻找做工的机会也要多一点。

方晓找了一个中人租住房,中人带着兄妹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一家本就出租一间临街房的房主。

每月需要一百文钱。

而在清澜找一份工作,大约也就十几文一天。

五百文一个月,算高工钱了。

贵的原因是这户人家有水井,有厕所。

这在古代城市是一种奢侈建筑了。

要知道大多数人家只能每天买水,要不就是去公共水井排队打水,每天清晨天没亮就得起来倒马桶给专门收粪的粪车。

方晓也是看中这点才多花几十文一个月的。

既然到了清澜城,方晓现在又多了一个妹妹要养。

所以他还是决定去找堂兄方世泉要那一两银子。

在这里方隆重家应该不敢对方晓怎么样。

方世泉做工的地方是一家客栈。

据说是在那做伙计,因为他人比较机灵,所以工钱据说每月有六百文。

方晓找过去时,见到了这个好几年没见的堂哥,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穿着一身伙计打扮的粗布衣服。

干净,清秀,机灵,这是方晓见方世泉的第一印象。

方世泉听方晓说明来意后:“晓弟,对不起,我爷爷那人就是一个乡下没见识的山里人,你家那房子和地,我知道,至少值八两银子,我会按八两银子算,只不过我现在手里只有二两银子,剩下的,两个月以后给你。”

说完,拿出二两银子塞给方晓。

很奇怪,方世泉的态度尽然是这样?难道那几个堂哥没有到清澜城来?

方晓心里很是感动,这个堂哥到底是见过一点世面的,做事就是不同。

“泉哥,我和叔公白纸黑字立了字据的,六两就是六两,泉哥给我一两就行。”说完退出一两给方世泉。

方世泉硬是不要。

最后方晓只能接受二两银子,表示方世泉不要再给那一两了,方世泉也表示既然这样,那就这样了。

当聊到方晓寻工的事,方世泉表示,自己会帮方晓打听哪里要人。

最后告诫方晓:到了城里,不要大手大脚的花钱,城里什么都要钱,细水长流慢慢找份工作,在城里站住脚再说。

方晓突然想起了自己那个嫁人的娘,于是告诉了方世泉自己原主亲娘嫁人的事,希望他能找熟人转告家里,如果他娘真的回去找他,就告诉她,自己已经在清澜城。

回来后,方晓买了一些日常用品,买了了一套锅碗,买了一点青菜和肉。

做了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顿荤菜饭。

方薇吃的笑咪咪的,连说好吃,脸上的小酒窝笑的更圆更好看。

接着几天,就是方晓到处找工作。

可惜都没有找到。

方薇这小姑娘,居然饭都不会做,每次都是做的一塌糊涂。

方晓手把手教了几天,总算能做些简单的饭菜。

因为要找工作,方晓给了方薇几百文钱,让她自己买菜做饭。

好在经过方晓的教导,方薇慢慢也知道讨价还价的买菜了。

终于在二十多天后,方晓找到了一份工作。

给一家小食栈当街上喊客人的小伙计,主要就是喊客人进店吃饭,要特别能说的那种。

方晓也是尽心尽力,吹嘘遛捧,样样能来。

这样方晓终于安定下来。

不过方世泉带来一个不好的消息:那就是他的娘直到半个月前,都没有回弄尾村。

对于这事,方晓已经不放在心上了。

之所以要让方世泉带信回村问问,也是让自己心里不留遗憾。

因为有了方晓,小吃食店的生意居然慢慢好了起来。

很多人因为这个能说会道的少年,都来小吃食店点一两个菜,喝二两酒。

再加上方晓给吃食店贡献了几道现代口味菜,这让方晓月钱居然在短短几个月内涨到了八百文。

比起他那个堂哥方世泉做了五六年的还多。

方世泉也纳闷这个从小看起来不聪明的堂弟,居然是个吃城里饭的人。

经过方晓指点的方薇在持家,做饭等方面,居然也是突飞猛进。

饭菜做的一日比一日可口。

方晓偶尔也会带回来一些客人吃剩的饭菜。

这样可以减少家庭开支。

直到此时方晓的心才暗暗放下。

穿越过来后,终于安定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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