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卓卓刚刚感觉今天的天气很好,随即便又爆发了一场激烈的战斗。
“我跟你说了,我不想跟你吵架,这些志愿者图片为什么不行!”言卓警告那个65岁老大妈律师
“因为没有姓名、没有活动内容,光是照片我看不懂她们在做什么” 大妈语气很不客气
“你为什么不每一个文件夹点开看?这里不是有参加者姓名报名单吗?”
“我是没办法向法院递交这些的……” 律师表现出惯有的想找人吵架的流氓状态!
“我不想和你吵!这个案件两年了,还有两天向法院递交材料,你今天过来说我们过去两年做的志愿者图片都不行,那你为什么不两年前就说? 为什么马上递交了 来说都不行?”言卓在说的过程中 那大妈还在那里唧唧歪歪
言卓一看这大妈有备而来,就是想找人吵架的,直接骂了一句“神经病” 扭头就走!
大妈听了神经病一下子站起来乌拉乌拉在说
言卓边走边骂:” 还好意思号称律师,这个案件两年了,你今天来说不行,早干嘛去了呢! 屁本事没有,在这里找人吵架!告诉你 你找错人了! 一天天 工作能力两年你有提高吗!净扯那些没用的”
言卓声音很响亮,整个律师所都听得到!
大妈在那边继续跳脚,乌拉乌拉的说,言卓根本不用听说的是什么,一看就是又像之前无数次一样把言卓当软柿子捏,这下没捏好,捏炸药包上了!“这回我让你在律师所出出名!”
老板律师此时也来了,先阻止言卓继续,精神病大妈已经被她那大个子老头子架出去了,那大个子老头就是言卓嘴里的油腻猥琐男!绝对是需要保持距离的那种!用言卓的话说:“这一对渣老流氓还好绑在一起,千万别分手,但凡分了还得再去坑死别人!好在社会整体观念体系和评价标准都是有宗教信仰人文主义的,全社会向好的,不然这两个肯定是最猥琐的流氓!”
言卓简单给老板律师说了这个大妈把过去两年当事人志愿者图片都给否了!然后言卓告诉老板这个大妈有备而来,准备好的想要找人吵架,而且言卓警告过不想和她吵。 老板没说什么,因为过去两年这案件从始至终都是在老板律师指导之下进行的,这大妈律师无疑是否认了老板做的一切,同时也暴露出自己不懂装懂、毫无业务能力可言。
还有一个男律师也来劝言卓,言卓当着老板的面又说了一遍,言卓在自己的工位上坐下,大家就散了,过了一会儿,老板娘电话就来了,言卓忍不住咆哮:“真的 律师所怎么有这玩意儿,垃圾中的战斗机,别的不说,那志愿者过去两年她说没有姓名,怎么没有,而且她说看不出来在做什么!这种垃圾怎么会有!说没办法向法院提交!真的,我不在律所工作这种垃圾看都不会看一眼!”
“你听我说,不是我给那个大妈找借口是不是老板没有说明白!”老板娘想说什么言卓真不明白
“现在是就事论事,这个大妈给我一堆需要当事人准备的材料,其中有一个就是志愿者,而这个志愿者她不去看我们存的文件,也不打开,直接就把过去两年当事人参加的所有活动给否了 我就想知道为什么!”
老板娘回答不出来,只好说“我打电话给老板吧,谢谢哈”言卓卓很激动,老板娘保持着基本的礼貌。
言卓给老板娘说完,此时老板不在办公室,言卓站起来和翻译员们把刚才发生什么重复一遍,其他翻译员也点开当事人的文件夹,看到一堆当事人做志愿者的存档!
然后,言卓在全体中文翻译人员群里,把当事人存档的链接、志愿者报名截图、当事人身穿志愿者服装参加打扫活动的截图均公开发到群里。
然后言卓口述发语音在群里:“刚才我跟AIDA律师吵架,现在我把全过程叙述一下:
这个AIDA律师要收集A240这个当事人的材料 包括志愿者活动,有每次参加报名活动的聊天记录截图、有各种合影,我已经发过来给大家看了!然后Aida律师把过去两年当事人志愿者活动给否了,说这些所有材料都不行,原因是所有志愿者活动没有当事人姓名和参加的什么活动。但是过去两年我们都问老板律师的,而且A240每次都有报名:我是谁我确认参加!你作为律师为什么不去看 不打开文件夹!再有现在今天周四,需要向法院提交是下周一,为什么不提前通知,还有两个工作日了告诉我们过去两年的东西不能用,请问你的职责是什么、你律师的能力体现在哪里!
A240什么都有,作为一个律师,刚才我去她座位上,她说她看不出来在做什么!跟我不依不饶的,那你为什么不提早说,两年前你干啥了!先不说志愿者图片本身就没问题,就是有问题你为什么不提早说呢,马上要提交了你来显示你什么呢!不能说你是律师头衔 你说啥就是啥,你的能力得能配得上你的头衔,屁股坐在椅子上,脑子里装一堆狗屎!
刚才我去解释她竟然说我不可能提交这些到法院,我当时就火起来了我说你不要找人吵架,我不是你想找吵架就可以找到,不好意思抱歉你找错人了!这能体现出律师有能力吗?这不是脑子进水了吗!工作能力这两年你有任何提高吗!七家长 八家短的 、七大姑八大姨的、一天到晚除了聊天,有这一个大妈办公室里乱糟的,可感谢这一条臭鱼了!
看这个图当事人穿着志愿者的组织的服装,大妈竟然说看不出在干什么!大妈这什么脑子,就是一坨垃圾,仍垃圾桶就是分类不同而已!
我刚才说这个大妈工作能力就是垃圾,为什么!很简单的逻辑和道理,我们是翻译员辅助当事人按律师指导去收集材料,她作为律师给当事人辩护,那他不得收集任何蛛丝马迹为当事人上诉成功吗!这不是她基本的职业操守和职业素养吗!然后A240这个当事人证据还特别多!她不是应该在现有的基础之上帮当事人辩护成功吗!这不是她作为律师应该做的吗?!那她现在在做什么!她把我们过去两年准备的资料都给否了,能显示出她什么?只能体现出她是个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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