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明朝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所以,传教士在未能获准进入中国传教前,都停留在澳门。
1580年,罗明坚神父首次跟随葡萄牙商人前往广州。同年,葡萄牙被西班牙吞并。1583年罗明坚与利玛窦、巴范济神父获准入居广东肇庆活动。同年,亦成立了澳门议事会进行葡萄牙社区的自治管理。
明政府早期对葡萄牙人严格管治:葡萄牙人不能买卖土地,每年需缴付500两白银予明政府,及其以后的地租、房屋修建须经过明政府批准,甚至摧毁葡萄牙人自行修建的城墙,限定只能居住在澳门南方。
在明初,明军的火器已经初具规模,步兵中使用火器的士兵,占到总数的三分之一,可到了16世纪,西方的火器技术突飞猛进,西洋人的坚船利炮,给了明廷很深的印象。
当时的西班牙、葡萄牙舰船,屡次到明朝沿海‘做客’ 。
因为这些西方人善于使用火器,火枪、火炮技术先进,明朝将这些西方人,统称为:佛郎机。
公元1522年,葡萄牙舰队在珠江口挑衅,被明军击败,船上的20多门佛郎机火炮被缴获,明廷如获至宝,马上派人研究仿制。换言之:戚家军的火器,和之后装备明军的火器,很多都出自葡萄牙的技术。
17世纪,被誉为海上马车夫的荷兰快速崛起,并开始在东亚和葡萄牙争夺贸易市场,其舰队装备的大炮,让明廷震惊不已。史称:“下置二丈巨铁炮,发之可洞裂石城,震数十里。”
当时荷兰人被明朝称为:红夷;因此,他们手中的大炮也就称之为:红夷大炮,也就是咱们后来称做的‘红衣大炮’。
这种红衣大炮是一种前装滑膛炮,口径100毫米以上,一般是铁制,重量有几十斤的,也有上万斤的。弹丸是由石、铁、铅材料制作成的实心球,以撞击目标来造成破坏。射程可达数里,杀伤力很大。
虽说荷兰的炮不错,但明朝采购的红衣大炮,主要来自葡萄牙。葡萄牙觊觎澳门很长时间,在16世纪中后期,葡萄牙人就借口晾晒货物为由,获得了澳门的居住权,为了和明廷保持友好的关系,葡萄牙人每年给明廷2万两的税金。
对于葡萄牙的这种做法,明廷的态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既有管控,也有放任;而正因为如此,葡萄牙人也对明末的火器进步做出了一些贡献。
1622年,6月,荷兰向澳门的葡萄牙人发起进攻,葡萄牙人为了保卫澳门,马上组织力量抵抗。当时,由于明军在东北抵御后金军的入侵,根本没有精力来管澳门。
因其其岛上的防御力量十分空虚,而澳门的主权又属于明朝;所以,葡萄牙人便向明军求助,因为明军没有援兵;因此,明廷便同意了葡萄牙人在澳门修筑炮台。
正是因为澳门的炮台,打跑了荷兰的入侵。
当时,荷兰的登陆部队超过1000人,而葡萄牙兵才50人,凑来凑去,也就只有2-3百人,可谓敌众我寡。
在大炮的帮助下,葡萄牙人率先击中了荷兰舰队的旗舰加利亚号,接着又击伤了其舰队司令;最终,依靠葡萄牙士兵和当地民众、黑奴的帮助,将荷兰人击溃。
葡萄牙大炮的威力,由此也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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