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兵书《行军须知》中记载:“用床子弩放火箭及火炮烧填濠柴草。”
火炮,是宋人对燃烧性球弹的习称。
由此可见:床弩显然已被用于发射燃烧性的火器,而发射的,有可能是一些燃烧性的球弹,也有可能是箭端绑缚纵火物或火药球的火箭。
黑火药的制作很简单,就是:硝、硫磺和木炭,再按比例勾兑好的湿黑火药晾晒即可。
这些都是可以现做的,不用从大明海运过来。
于是,李星波当即下令道:“既然已经做出来了,可就别闲着,开始吧!”
于是,刚做好的十架投石机,推到护城河已经做好的防御阵地,巨大的盾牌后,十包,十包点燃的炸药包被扔到同一个地点。
“轰~轰~轰~”
顿时那段城墙鬼哭狼嚎,再然后,渐渐没了人的哭喊声,只有炸药包的爆炸声……
与此同时,第三纵队分成是十个百人突击队,清剿周边的农庄、庭园。
庭园,乃是种植花木,作为休闲活动的场所。
原本还在担忧:这攻城是不是该让他们冲锋陷阵的码头工人,在听到不太一样的爆炸声后,顿时心安了不少,活儿也干得更卖力了!
而李星波也遇到的让他头疼的事,那就是江户港的物资管理。
李星波郁闷了半天后,遂说道:“立即传信:让李香君过来!并让台湾总督立即安排揆一尽快培训几个总督出来。”
而这时,台湾修建的沿海公路,也遇到了麻烦。
由台湾城、赤嵌楼开设的台南县往东,红毛城、鸡笼港开始的台北县往东的沿海公路,到没受什么反抗,也都接受了土改。
可西海岸就不同了!
当台南县一路修路,土改到中部的马芝遴地区,便遭到了激烈的反抗。
1642年,荷兰人赶走葡萄牙人,征服北台湾后,荷兰人的目标转为征服西部平原的原住民,以连通台湾南北的道路。
首先,荷兰人从中国海盗得到情报,在中部马芝遴地区(彰化县福兴乡与鹿港镇一带)有22个村社,其中大甲溪以南的18个村社是由一位叫甘仔辖·阿拉米的领袖所统辖。
1644年,荷兰上尉Piter Boon率兵远征北台湾未臣服的原住民,战胜后南下打通陆路,因为遭遇巴布拉族的强烈反击而未成功。
翌年Piter Boon再度进攻,摧毁了13座反荷村落,甘仔辖·阿拉米只得接受牧师范布炼的协调。
1645年4月,荷兰人召开南部的地方会议,甘仔辖·阿拉米跟荷兰东印度公司订约,表示臣服。
不过,直到1662年荷兰人离开台湾为止,大肚王国都维持半独立状态。大肚王国不肯接受基督教,只让欧洲人通过领土而不准他们定居,也无荷语的翻译员。
1661年,郑成功领兵渡海,击败荷印公司军队,取得台湾统治权。
由于实施‘兵农合一’政策,派遣郑军分赴各地屯垦,侵害到原住民族的活动空间,导致明郑王朝和大肚王国数次发生武装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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