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两人一马慢悠悠的走在关外古道上。
牵马之人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年纪,面白如玉,五官英气十足,一袭得体素白长衫,虽然没有任何配饰,但有点眼光和见识的人都知道,那是岭南道苏州所产的上等白玉锦缎,享有苏州锦缎甲天下的美誉,说是寸锦寸金也不为过,瞧这一身儿,做工精美,左边袖袍之上,用昂贵金色丝线纹绣而成的一只雕翎金凤栩栩如生,更为这扮相增添了几分尊贵之气,能穿的起这种锦衣华服的,或是富甲天下,或是权势遮天,总之就是非富即贵,看这少年举手投足之间颇具风采,再加上凤凰图案非一般富贵人家随意纹绣,所以一路上不少行人纷纷猜测,眼前这位披金挂银的翩翩少年应当是哪个王公贵族家外出游历的公子哥,较之前者,慢悠悠跟在后边的那个,卖相可就凄惨了许多,那是一位约莫五六十年岁的邋遢老头儿,一身满是补丁的破旧青衣,头发潦草的盘成一个发髻,用一根木釵插在头顶,不过卖相虽惨,但那张饱经风霜的脸庞上依稀可以看出硬朗的线条,照这样看来,这老头年轻时长的应该也不赖,一步两腾挪,还不时的往嘴里灌两口糙酒。
时值三月,春寒料峭,即便凉风迎面吹袭,可经过长时间的赶路,少年的额头间依旧生出了细密的汗珠,离开浔州一月有余,这一路上可谓是吃足了苦头,回首望向岭南的方向,再看看眼下惨淡至极的境地,他可真是由衷的想回去继续当他的商大少爷啊。
不过叹息归叹息,有气还是要撒的。
他转头望向后面面色轻佻的老头,张口骂道。
“李老头,从岭南到这已经他娘的一千多里路了,也没见着你说的那个集英镇,再走下去,恐怕老子还没见到那谁谁谁,就先死翘翘了。”
听闻此话,姓李的老头明显有些心虚,正要狡辩,却瞥见少年怒气冲冲作势就要抬手扇他,只得赔着笑脸道。
“没记错的话,就快到了,莫急,莫急嘛。”
少年闻言,这才停手作罢,将手中马缰丢向一旁,侥幸掌下留得一命的李老头赶忙接过缰绳,一脸谄媚。
约莫又走了半个时辰,远方一处村镇映入眼帘,又渴又累又饿的少年急忙拉住过往行人问一句。
“大姐,前面镇子叫什么?”
正值青葱年华的大姑娘明显被这一声大姐气的不轻,正要发作,转头却瞥见问话的是一个长相秀气,颇为惹眼的公子哥,天大的怒气也消了,一句没长眼到嘴边竟然活生生的咽了回去,轻声道。
“集英镇。”
听到这个名字,一身锦绣的少年顾不得许多,一屁股坐在满是灰尘的古道中央,有气无力的道。
“奶奶的,终于到了。”
黄昏近晚,是小镇上酒馆最热闹的时辰,由于它坐落几处村镇交界处,过往人等络绎不绝,所以三教九流齐聚在此,认识的不认识的,几杯酒下肚便亲如兄弟,无话不谈,一时间不大的酒馆内嘈嘈杂杂,热闹非凡。
那对看似主仆一样的两人安安静静坐在不起眼的角落里,不言不语,这般冷清的气氛,与周围的热火朝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过虽然动静不大,但他们吸引的目光却一点都不少,尤其是那少年,生的丰神冠玉,面相俊俏,怕是一些女子见了也会心生嫉妒,此时他正全神贯注的对付着眼巴前儿的肉菜佳肴,对周围那些目光置若未闻,吃相那叫一个难看,坐在他对面的老头更上一层楼,吧唧嘴的声音不绝于耳。
掌柜的眼光何其毒辣,知道这公子哥儿不是凡人,不说别的,单说他身上那件白衫,先前进门时他有意无意的蹭了蹭,阅历丰富的他一眼瞧出那是寸锦寸金的苏州锦缎,以前家道未曾败落时,他在苏州经商,给结发妻子买过一条苏锦手帕,乖乖,小小一方帕子,竟然足足花了十两白银,瞧这一身,脱了换几十两银子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所以掌柜的亲自倒酒亲自端菜,生怕他那憨里憨气的儿子瞧不出眉眼高低怠慢了这位爷,只是马屁还未曾来得及拍,穿着阔气出手更阔的少年便随手丢给他一锭五十两的大银,摆了摆手,被识破心中所想,掌柜的也不尴尬,招呼了一声后,便自顾自的回柜台对账去了。
一壶小酒慢悠悠的从正午喝到黄昏再到傍晚,半醉微醺的李老头斜靠椅背,问店家要来纸笔,摩挲着粗糙的竹制笔杆,李老头神情恍惚,犹如见到离别多年的老友,另一边,一身华服的少年已经和在场的人打成一片,酒馆这种地方,三五杯酒便可称兄道弟,一壶下来更是得哭爹喊娘,借着一掷千金的豪气和不输女子的面相,少年毫无疑问成了场中焦点,离家的初衷,似乎也忘的一干二净,李老头刚放下笔,那张纸便被少年劈手夺去,李老头想要阻拦,已经来不及了。
少年摊开纸,借着昏黄的灯光,纸上写有“如约而至”四个大字,字体铁画银钩,苍遒有力,正要违心的夸上李老头几句时,少年却突然猛地揉揉眼睛。
那字在动?
就在他自己都觉得自己醉了时,却猛然看见那四个大字每一道笔画竟然都自行拆分开来,泛着金光缓缓游走,犹如蝌蚪一般,诧异之间,它们已经化作无数细小的剑刃,划破空气朝他袭来!
他大叫一声,只觉脑海中有万根钢针在刺,蜇痛不已,手中画卷也掉落在地,一旁处于看戏状态的李老头无奈的捡起画卷,屈指弹在少年眉心,轻声道。
“回神。”
片刻后,已经安静下来的少年缓缓起身,酒意全无的他盯着笑眯眯的李老头,开始重新审视这个他明明很熟悉却始终看不透深浅的人。
与李老头的初次相遇是在浔州的庙会上,那时他的寒疾还未加重,遇到付不起酒钱被酒楼伙计追着打的李老头,好心帮他还了账,却被他粘住,说两人有缘,不妨相交为知己,起初他并不在意,看李老头举手投足间颇具风采,不像是骗吃骗喝的江湖骗子,可收留他半年后,除了能作几首酸诗之外,也不见有别的能耐,两人喝醉时李老头偶尔会吹嘘年轻时如何的叱咤风云,江湖庙堂任其逍遥,酒醉之后说这些他当然信,酒醒以后李老头再在他面前说这些那多半会换来一顿鞋底。
直至三个月前他寒疾加重,家中遍访名医却束手无策,把他从鬼门关拽回来的,正是他的酒友李老头,据李老头所说,他恰巧有一位故人可以医治他的寒疾,所以便有了与李老头跋涉千里远赴蜀中,来到了这个名叫集英镇的地方,正是为了等待那位故人,只是他想不通的是,自从相识以后,与李老头吃喝都在一起,从未离开过,李老头是如何与那所谓的故人互通有无,并且相约在集英镇?难道李老头在未遇到他之前就知道他身患寒疾并且安排好了之后的一切?放在以前他肯定觉得这是天方夜谭,但现在看来,李老头的出现和他的身份一样神秘,令人无从猜测。
“李老头,你说的故人,何时能到?”
他开口问道,语气再也没有之前的轻佻凌人。
李老头把玩着手里的酒盅,玩味笑道。
“也许明天。”
“也许今夜。”
“也许就在下一刻。”
话音未落,酒馆门外忽然狂风大作,门窗洞开,劲风卷尘而来,将屋内众人吹的东倒西歪,一片狼藉,被劲风吹翻在地的少年费力睁开眼睛望去,只见明媚的月光下,门口一道身影孑然而立。
那是怎样的一道身影,一身素裙白纱,如月宫中的仙子,空灵出尘,遗世独立,周身气质清清冷冷,生人勿近,只可惜她白纱遮面,看不清容颜,最美的风景近在眼前却不得见,惊艳之余更加叫人扼腕叹息。
未等周围的人回过神来,那天仙一样的女子走上前来,一双妙目动也不动的盯着少年,轻声道。
“你可是叫做商寻仙?”
少年木然的点点头。
稍顿片刻,女子缓缓摇头,出言让人颇为无语。
“我不信。”
一个信字落下,周遭狂风再起,威势更甚片刻之前,酒馆内客人纷纷四散逃离,商寻仙四处寻视李老头,却不见其身影,就在少年暗自叫苦不迭时,那张李老头亲笔写有“如约而至”的白纸被迎面吹来,少年连忙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抓在手里举的高高的,约莫数息的时间,似乎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商寻仙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心道一声果然管用,暗中再去看那女子时,她正凝重的望着那张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白纸,面色郑重,目露敬意,架势更是如临大敌。
“走吧。”
片刻后,女子淡然道。
“去哪?”
女子没有答话,而是缓步上前,伸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可怜商寻仙堂堂七尺男儿,就这么被一个姑娘单手提着一跃而起,没入夜空不见踪影。
原本热闹的酒馆一片狼藉,尘雾中,李老头笑眯眯的走了出来,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土,望着两人消失的方向,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大事已成,大局已定。”
他从商寻仙遗落在地上的行囊中掏出一堆白花花的银两,只拿了一小块放在酒馆柜台前,剩下的则是全部揣入了自己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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