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宗

裴炎请太后归政太后杀之

论曰:裴炎死,虽由直议,迹其本末,自取之也。武后篡夺之势,非一朝一夕为之,方欲因事立威,以震慑中外,然后行其所谋。中宗即位之初,过宠后父,炎力争之,因有让国之言,盖一时忿激之词也。

炎谏于外,武后制于内,一孱主岂能有为?何得因一时忿激之词,便谓不堪辅佐,遽行废立?盖炎自以忤意,预忧祸及,遂附武后为之谋尔。殊不知后既能废帝立少子,天下之权皆出于己,其势至此,事肯已乎?况素有异谋也。炎方区区谏正其过,又请复政少子。

盗欲取人奇宝,己预其谋,既使得之,乃以廉耻为责,令归其宝,言得从乎?言既不从,祸可免乎?故曰:炎之死,亦自取之也。夫为人臣者,虽当尽力于事,在择主之正与不正尔。主不正而尽力,鲜有不罹其祸者。

盖共事之时,知其计划所长,用心所向,得志之后,必虑复与人谋,则不利于己,故有忌之之意。炎与刘祎之、程务挺辈相继被戮,皆自取之也。

~~~

不称武后年名

论曰:武后僭窃位号,唐史臣修实录、撰国史者,皆为立纪,系后事于帝王之年,列伪国于有唐之史,名体大乱,史法大失矣。后史臣沈既济奏议曰:「中宗以始年登大位,季年复大业,虽尊名中夺,而天命未改,足以首事,足以表年。昔鲁昭公之出也,春秋岁书其居,曰:公在乾侯。君虽失位,不敢废也。今请并太后纪合中宗纪,每于岁首,必书中宗所居曰:某年春正月,皇帝在房陵,太后行某事,改某制。则纪称中宗,而事述太后,庶名不失正,礼不违常,此得春秋之法,足正唐史之失也。」

故从其议,书武后事于中宗纪中。武后改年,皆是妄作,今起嗣圣,继以景龙,武后所改,但存其名,备证它事,而不以表年焉,所以正帝统而黜僭号也。

~~~

狄仁杰荐张柬之为相

论曰:观武后用张柬之,见其任贤之术也。武后临朝,僭窃二十余年,所用之人,奸正相半。盖后俊智之性有过于人,谓不用奸人,无以成己欲,不用贤人,无以庇己过。然持大权者多贤才也,如狄仁杰、姚元崇相于内,娄师德、郭元振将于外,天下事何虑乎?

故虽凶残不道,不至祸败者,以此也。当仁杰、崇相国,才谋之士不足于时,尚孜孜访于二相,求大才以备任用,二相力荐柬之,立命作相,其推心不疑如此,则向之任用之意可知矣,岂非得任贤之术也?

一妇僭天下大号,恣行㓙虐,尚以大权付得其人,久不祸败。为人君者能推诚任贤,天下岂有忧患乎?

~~~

废武后

论曰:旧唐史书武后传位于中宗,盖史官讳其事也。然桓彦范传书武三思以武后为彦范等所废,常深愤怨,又于武后实录书彦范请太后复辟,卧不语事,是废之为实。

今迹其实事,书柬之、彦范等遂废武后,所以明大法也。唐之天下,高祖、太宗之天下也。高宗传受于祖宗,及其崩也,以子托后,后擅威权,乃逼夺其位,僭窃大号,恣行凶恶,毒流内外,逾二十年。不道至此,若终身无祸,何以作戒于后?况实废之,安可讳也?

若以中宗,武后之子也,彦范等奉子而废母,于事不顺,是不达其理。春秋庄公元年三月,夫人孙于齐。此庄公之母也,以悖乱之事去其氏,贬之,则春秋之法可见矣。武氏夺嗣君之位,变唐国号,凶威虐法,为害岁久,安得无所贬也?况书废武氏者,废其僭窃之号、强大之权,复后之位尔。复后位,所以奉祖宗之法,岂不顺乎?故用春秋之法,为唐贬绝罪人,且作戒于后也。

~~~

韦后安乐公主进鸩帝

论曰:「中宗真天下下愚之人,不可移之性也。前代人君如太甲者,中人之性尔,始以失道为大臣所废,遂能深思前过,自新厥德,暨复正位,享国永年。

中宗即位之初,过宠后父,因大臣切谏,有不道之言,为母所废,流离艰苦,凡十五年。

赖祖宗功德入人至深,天下之心系于后嗣,故忠义之臣出死力以救,始得复归京师。及正位,昏庸之态又甚于前,崇宠韦氏,使预国政,纵其奸恶,一不为意。忠臣谏而不纳,凶人进而得计,贤者罹罪,邪者受宠,纪纲法度,纷然无一条理。

是中宗历忧患二十年,未尝修己也,人情邪正都不晓也,世事美恶都不辨也,昏昏然何等人尔!故复位数年,孱惑如故,岂非下愚之人不可移之性欤?卒至凶妇逆女,结邪谋而终,由以至愚,自贻其祸也。」

~~~

本书首发来自17K小说网, 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