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突发事件

叶雨菡在全国开始投资经营布局,以高薪聘请人才,引起了全国的关注。

江河市当然是关注和议论的热点。

有人对此表示理解和赞成。认为企业之间的竞争,最主要的是人才的竞争。

企业高薪聘请人才,这既表现了企业的实力,同时,也体现了人才的价值。

这是双方的互赢,也是企业的独立意志。政府和社会各方均不得干涉。

也有人表示反对。认为叶雨菡此举,是资本向现有社会秩序的一种挑战,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试想,在人才等级差别不大的情况下,在叶雨菡的企业工作,收入要高出其他企业几十倍。

这不仅是对其他企业的冲击,也容易让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才心理不平衡。从而引起社会的混乱。

叶雨菡根本就不管社会舆论。她对她的高管人员说:上有企业法保护,下有我顶着。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不管與论如何,她的地目湖高科技旅行文化度假区项目宣布开工建设以后,前来参加招聘的人员像潮水一般。

本来她第一期只准备招聘一百个员工。

考虑到经过培训和考试后还要淘汰一批,便把招聘额度放到一百二十人。

可参加招聘报名的人员多达三千多人。

也就是说,只有三十分之一的人会被选中。

这里面,叶雨菡规定两类人一律不收。

一是李家村的人。

对李家村的人,尽管不能一概视为坏人。但叶雨菡认为,那里毕竟是李家势力的大本营,自己一时难以分辨孰优孰劣,那就只能一刀切了。

这种对李家村人的不公平,自己宁愿用捐款或另外的投资来作补偿。

二是原来在史一峰企业工作过的人。

史一峰的案子虽未了结,但他的商业大厦已经倾倒。

一些失业的人想到叶雨菡企业来工作,却遭到了叶雨菡的封杀。

叶雨菡这样做当然也是为了保护自己企业的名誉和安全。

但社会舆论可不是都这样认同。

有理解的,也有不理解的。

不理解的就认为叶雨菡的行为是一种歧视,也是一种狭隘。

叶雨菡对这些混杂的声音不予理会,我行我素。

一个突然的事件,证明叶雨菡的防范并非多余。

李新潮被捕后,开始时被关押在江河市公安局内部招待所的一个秘密房间。由刑侦人员全天候严加看守。

但李新潮只字不吐,极端顽固。对他的审讯,就像拳头砸在棉絮上,有劲使不上。

刑侦支队长霍义平认为,这样太耗警力,也不符合有关规定。就将他转到看守所羁押。

看守所对于李新潮这样的重犯也是严格看管的。

但就在进去半个月的那天深夜,看管李新潮的警察都被一种毒剂熏昏。有人带着李新潮翻墙逃了出去,不知所踪。

这事对江河市公安局震动很大。

上次是证人王守土被毒杀。

这次是重犯李新潮被救走。

看守所竟成了罪犯兴风作浪之处,让人难以置信!

市公安局立即对看守所进行了严格排查。

结果排出了一名疑犯阎兵。

他是一名有点资历的副科级警员,承认自己是与吴宗元同一个别动队的漏网之鱼。

正是他打开了关押李新潮的密室,放走了李新潮。

但他对于上线和接应者是谁,却全然不知。

詹德明召集有关人员作了分工布置:

刑侦支队长霍义平负责在看守所继续深入排查。按照案情分析,阎兵一人在看守所不可能完成如此复杂的事,他一定还有同伙。

已经晋升为刑侦一大队副大队长的单俊,负责追缉李新潮。如遇对方武装拒捕,可以将其当场击毙。

已经晋升为刑侦中队长的虚静,带领原保卫小组保护叶雨菡。

李新潮潜逃后,第一个想袭击的目标,肯定是叶雨菡。因此,要高度警惕,严密防范。

叶雨菡对于李新潮的出逃非常生气。

她对虚静说:“为什么刑侦支队领导不吸取王守土被害的教训,还将李新潮这样的亡命之徒交给看守所?”

虚静说:“霍大队长已经受记过处分了。

但我觉得他有些冤。因为他实际上没犯什么大错,把需要长期看押的犯罪嫌疑人交给看守所,这是有明文规定的。

他也不知道看守所还潜伏着李新潮别动队的成员。”

叶雨菡说:“对于李新潮这样的死硬分子,不肯交待就快审快判,赶紧枪毙就得了,还跟他磨叽什么?”

虚静道:“雨菡,审讯不像你说的那么简单。既要讲政策和程序,又要希望从罪犯口中挖到更多有价值的东西。

遇到突发事件,我们也应该处变不惊。这是我们公安人员应有的本色。”

叶雨菡问:“假如李新潮指使他的余孽对我袭击,你还要与对方展开枪战吗?”

虚静说:“最好的办法是在敌人动枪之前将其制服。

如果真到了要面对面搏斗或枪战的地步,我也是有必胜信心的。上次我俩在五台山下的云鹤山庄,以二对六,不是也赢了吗?”

叶雨菡说:“要不是我还有两个月就要分娩的话,我才不需要你们的保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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