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经

一。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废置无度则权渎,赏罚下共则威分。

是以明主不怀爱而听,不留说而计。故听言不参则权分乎奸,智力不用则君穷乎臣。故明主之行制也天,不可测也。其用人也鬼。如鬼之阴密。天则不非,既高不测,谁能非之?鬼则不困。既阴密,谁能困之?势行教严,逆而不违,虽6逆天下不敢违,此势之用也。

毁誉一行而不议。毁誉一行,而天下不敢议。故赏贤罚暴,举善之至者也。赏暴罚贤,举恶之至者也。是谓赏同罚异。赏莫如厚,使民利之。誉莫如美,使民荣之。诛莫如重,使民畏之。毁莫如恶,使民耻之。然后一行其法,禁诛于私。家不害功罪,赏罚必知之。知之道尽矣。

因情

二。力不敌众,智不尽物。与其用一人,不如用一国。用君之一人之智力,不知任众而用国也。故智力敌而羣物胜,揣中则私劳,不中则在过。下君尽己之能,中君尽人之力,上君尽人之智。是以事至而结智,一听而公会。听不一则后悖于前,后悖于前则愚智不分。

不公会则犹豫而不断,不断则事留。自取一,则毋堕壑之累。故使之讽,讽定而怒。是以言陈之日7,必有筴籍,结智者事发而验,结能者功见而谋成败。成败有征,赏罚随之。事成则君人其功,规败则臣任其罪。

君人者合符犹不亲,而况于力乎?事智犹不亲,而况于悬乎?故非用人也不取同,同则君怒。使人相用则君神,则下尽。下尽则臣上不因君,而主道毕矣。

主道一曰结智

三。知臣主之异利者王,以为同者劫,与共事者杀。故明主审公私之分,审利害之地,奸乃无所乘。乱之所生六也:主母,后姬,子姓,弟兄,大臣,显贤。主母,君幼称制。后姬、子姓,则强庶逼。兄弟,则公子擅国。

大臣,代主执物者。显贤,则虚名掩君。任吏责臣,主母不放。废乱辄责于臣。礼施异等,后姬不疑。分势不贰,庶嫡8不争。不令庶子贰嫡也。权籍不失,兄弟不侵。权柄国籍不失于下也。下不一门,大臣不拥。

不令一门专制,则不得权。禁赏必行,显贤不乱。臣有二因,谓外内也。外曰畏,外臣行威,物皆畏。内曰爱。所畏之求得,所爱之言听,此乱臣之所因也。外国之置诸吏者,诛亲昵重帑,则外不藉矣。爵禄循功,请者俱罪,则内不因9矣。外不藉,内不因,则奸充塞矣。

官袭节而进,以至大任,智也。其位至而任大者,以三节持之,曰质,曰镇,曰固。亲戚妻子,质也。爵禄厚而必,镇也。参伍贵帑,固也。贤者止于质,贪饕化于镇,奸邪穷于固。忍不制则下上,小不除则大诛,而名实当则径之。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

不然,而与其雠,此谓除阴奸也。医曰诡,曰易。见1功而赏,见罪而罚,而诡乃止2。是非不泄,说谏不通,而易乃不用。父兄贤良播出曰游祸、其患邻敌多资。僇辱之人近习曰狎贼,其患发忿疑辱之心生。

藏怒持罪而不发曰增乱,其患儌幸妄举之人起。大臣两重,提衡而不踦曰卷祸,其患家隆劫杀之难作。脱易不自神曰弹威,其患贼夫酖毒之乱起。此五患者,人主之不知,则有劫杀之事。废置之事生于内则治,生于外则乱。是以明主以功论之内,而以利资之外,其故国治而敌乱。即乱之3道,臣憎则起外若眩,臣爱则起内若药。

起乱一曰乱起

四。参伍之道,行参以谋多,揆伍以责失。行参必4折,揆伍必怒。不折则渎上,不怒则相和。折之征足以知多寡,怒之前不及其众。观听之势,其征在比周而赏异也,诛毋谒而罪同。言会众端,必揆之以地,谋之以天,验之以物,参之以人。四征者符,乃可以观矣。

参言以知其诚,易视以改其泽,执见以得非常,一用以务近习,重言以惧远使,举往以悉其前,即迩以知其内,疏置以知其外,握明以问所闇,诡使以绝黩泄,倒言以尝所疑,论反以得阴奸,设谏以纲独为,举错以观奸动,明说以诱避过,卑适以观直谄,宣闻以通未见,作斗以散朋/党,深一以敬众心,泄异以易其虑。

似类则合其参,陈过则明其固。知罪辟罪以止威,阴使时循以省衰,渐更以离通比,下约以侵其上。相室约其廷臣,廷臣约其官属,兵士约其军吏,遣使约其行介,县吏约其辟吏,郎中约其左右,后姬约其宫媛,此之谓条达之道。言通事泄则术不行。

立道

五。明主其务在周密,是以喜见则德偿,怒见其威分。故明主之言隔塞而不通,周密而不见。故以一得十者下道也,以十得一者上道也。明主兼行上下,故奸无所失。伍官连县而邻,谒过赏,失过诛。上之于下,下之于上亦然。是故上下贵贱相畏以法,相诲以和。

民之性,有生之实,有生之名。为君者有贤知之名,有赏罚之实。名实俱至,故福善必闻矣。

参言

六。听不参则无以责下,言不督乎用则邪说当上。言之为物也以多信,不然之物,十人云疑,百人然乎,千人不可解也。吶者言之疑,辩者言之信。

奸之食上也,取资乎众,藉信乎辩,而以类饰其私。人主不餍忿而待合参,其势资下也。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功课赏罚生焉,故无用之辩不留朝。

任事者知不足以治职则放官收。说大而夸则穷端,故奸得而怒。无故而不当为诬,诬而罪,臣言必有报,说必责用也,故朋/党之言不上闻。凡听之道,人臣忠论以闻奸,博论以内一,人主不智则奸得资。

明主之道,己喜则求其所纳,己怒则察其所构,于已变之后,以得毁誉公私之征。众谏以效智故,使君自取一以避罪。故众之谏也,败君之取也。无副言于上以设将然,今符言于后以知谩诚语。明主之道,臣不得两谏,必任其一语。不得擅行,必合其参。故奸无道进矣。

听法

七。官之重也,毋法也。法之息也,上闇无度则官擅为,官擅为故奉重,无前则征多,征多故富。官之富重也,乱功之所生也。明主之道,取于任,能任事则取之。

贤于官,能守官则赞扬之。赏于功。言程主喜俱必利,不当主怒俱必害,则人不私父兄而进上仇雠。势足以行法,奉足以给事,而私无所生,故民劳苦而轻官。任事也毋重,使其宠必在爵。处官者毋私,使其利必在禄。

故民尊爵而重禄。爵禄所以赏也,民重所以赏也则国治。刑之烦也,名之缪也,赏举不当则/民疑。民之重名与其重赏也均。赏者有诽焉,不足以劝。罚者有誉焉,不足以禁。明主之道,赏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为上。当誉同轨,非诛俱行,然则/民无荣于赏之内。有重罚者必有恶名,故民畏。罚所以禁也,民畏所以禁,则国治矣。

类柄

八。行义示则主威分,慈仁听则法制毁。民以制畏上,而上以势卑下,故下律狠触而荣于轻君之俗则主威分。民以法难犯上,而上以法挠慈仁,故下明爱施而务赇纹之政,务为货赇。是以法令隳。

尊私行以贰主威,行赇纹以疑法,听之则乱治,不听则谤主,故君轻乎位而法乱乎官,此之谓无常之国。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义成荣,不得以家利为功。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法5之所外,虽有难行,不以显焉。

故民无以私名。设法度以齐民,信赏罚以尽民能,明诽誉以劝沮,名号、赏罚、法令三隅,故大臣有行则尊君,百姓有功则利上6,此之谓有道之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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