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要

治国有二柄:一曰赏,二曰罚。赏者,政之大德也;罚者,政之大威也。人所以畏天地者,以其能生而杀之也。为治审持二柄,能使杀生不妄,则其威德与天地并矣。信顺者,天地之正道也;诈逆者,天地之邪路也。

民之所好莫甚于生,所恶莫甚于死。善治民者,开其正道,因所好而赏之,则/民乐其德也;塞其邪路,因所恶而罚之,则/民畏其威矣。善赏者,赏一善而天下之善皆劝;善罚者,罚一恶而天下之恶皆惧者。何?

赏公而罚不贰也。有善虽疏贱必赏,有恶虽贵近必诛,可不谓公而不贰乎?若赏一无功,则天下饰诈矣;罚一无罪,则天下怀疑矣。是以明德慎赏,而不肯轻之;明德慎罚,而不肯忽之。夫威德者,相须而济者也。

故独任威刑而无德惠,则/民不乐生;独任德惠而无威刑,则/民不畏死。民不乐生,不可得而教也;民不畏死,不可得而制也。有国立政,能使其民可教可制者,其唯威德足以相济者乎!

贤者,圣人所与共治天下者也。故先王以举贤为急。举贤之本,莫大正身而一其听。身不正、听不一,则贤者不至;虽至,不为之用矣。古之明君,简天下之良财,举天下之贤人,岂家至而户阅之乎?开至公之路,秉至平之心,执大象而致之,亦云诚而已矣。

夫任诚,天地可感,而况于人乎?傅说,岩下之筑夫也,高宗引而相之;吕尚,屠钓之贱老也,文、武尊而宗之;陈平,项氏之亡臣也,高祖以为腹心。四君不以小疵忘大德,三臣不以疏贱而自疑,其建帝王之业,不亦宜乎!文王内举周公旦,天下不以为私其子;外举太公望,天下称其公。周公诛弟而典刑立,桓公任仇而齐国治。

苟其无私,他人之与骨肉,其于诛赏,岂二法哉?唯至公然后可以举贤也。夏禹有言:“知人则哲,惟帝其难之。”因斯以谈,君莫贤于高祖,臣莫奇于韩信。高祖在巴汉困矣,韩信去楚而亡穷矣。夫以高祖之明,困而思士;信之奇材,穷而愿进。其相遭也,宜万里响应,不移景而将相可取矣。然信归汉,历时而不见知,非徒不见知而已,又将案法而诛之。向不遇滕公,则身不免于戮死;不值萧何,则终不离于亡命。幸而得存,固水滨之饿夫,市中之怯子也,又安得市人可驱而立乎天下之功也哉?

萧何一言,而不世之交合,定倾之功立。岂萧何知人之明,绝于高祖,而韩信求进之意,曲于萧何乎?尊卑之势异,而高下之处殊也。高祖势尊而处高,故思进者难;萧何势卑而处下,故自纳者易。然则居尊高之位者,其接人之道固难,而在卑下之地者,其相知之道固易矣。

昔人知居上取士之难,故虚心而下听;知在下相接之易,故因人以致人。舜之举咎陶难,得咎陶致天下之士易;汤之举伊尹难,得伊尹致天下之士易。故举一人而听之者,王道也;举二人而听之者,霸道也;举三人而听之者,仅存之道也。听一人何以王也?任明而致信也。

听二人何以霸也?任术而设疑也。听三人何以仅存也,从二而求一也。明主任人之道专,致人之道博。任人道专,故邪不得间;致人之道博,故下无所壅。任人之道不专,则谗说起而异心生;致人之道不博,则殊途塞而良材屈。使舜未得咎陶、汤未得伊尹,而不求贤,则上下不交,而大业废矣。既得咎陶,既得伊尹,而又人人自用,是代大匠斫也。君臣易位,劳神之道也。

今之人,或抵掌而言,称古多贤,患世无人,退不自三省,而坐诬一世,岂不甚耶!夫圣人者,不世而出者也。贤能之士,何世无之。何以知其然?舜兴而五臣显,武王兴而九贤进。齐桓之霸,管仲为之谋;秦孝之强,商君佐之以法。欲王则王佐至,欲霸则霸臣出,欲富国强兵,则富国强兵之人往。求无不得,唱无不和,是以天下之不乏贤也,顾求与不求耳,何忧天下之无人乎!

夫裁径尺之帛,刊方寸之木,不任左右,必求良工者,裁帛刊木,非左右之所能故也。径尺之帛、方寸之木,薄物也,非良工不能裁之,况帝王之佐、经国之任,可不审择其人乎!故构大厦者,先择匠然后简材;治国家者,先择佐然后定民。大匠构屋,必大材为栋梁,小材为榱撩。苟有所中,尺寸之木无弃也。非独屋有栋梁,国家亦然。大德为宰相,此国之栋梁也。审其栋梁,则经国之本立矣。经国之本立,则庶官无旷,而天工时叙矣。

天下之害,莫甚于女饰。上之人不节其耳目之欲,殚生民之巧,以极天下之变。一首之饰,盈千金之资;婢妾之服,兼四海之珍。纵欲者无穷,用力者有尽。用有尽之力,逞无穷之欲,此汉灵之所以失其民也。上欲无节,众下肆情,淫奢并兴,而百姓受其殃毒矣。尝见汉末一笔之柙,雕以黄金,饰以和璧,缀以随珠,发以翠羽。

此笔非文犀之植,必象齿之管、丰狐之柱、秋兔之翰。用之者,必被珠绣之衣,践雕玉之履。由是推之,其极靡不至矣。然公卿大夫,刻石为碑,镌石为虎,碑虎崇伪,陈于三衢,妨功丧德,异端并起。众邪之乱正若此,岂不哀哉!夫经国立功之道,有二:一曰息欲,二曰明制。欲息制明,而天下定矣。

夫商贾者,所以伸盈虚而获天地之利,通有无而一四海之财。其人可甚贱,而其业不可废。盖众利之所充,而积伪之所生,不可不审察也。古者民朴而化淳,上少欲而下尠伪。衣足以暖身,食足以充口;器足以给用,居足以避风雨;养以大道,而民乐其生;敦以大质,而下无逸心。日中为市,民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化淳也。

暨周世殷盛,承变极文,而重为之防。国有定制,下供常事;役赋有恒,而业不废。君臣相与,一体上下,譬之形影;官恕民忠,而恩侔父子。上不征非常之物,下不供非常之求;君不索无用之宝,民不鬻无用之货。自公侯至于皂隶仆妾,尊卑殊礼,贵贱异等,万机运于上,百事动于下,而六合晏如者,分数定也。夫神农正其纲,先之以无欲,而咸安其道;周综其目,一之以中正,而民不越法。及秦乱四民而废常贱,竞逐末利而弃本业,苟合一切之风起矣。于是士树奸于朝,贾穷伪于市;臣挟邪以罔其君,子怀利以诈其父。一人唱欲而亿兆和。上逞无厌之欲,下充无极之求,都有专市之贾,邑有倾世之商,商贾富乎公室,农夫伏于陇亩而堕沟壑。上愈增无常之好以征下,下穷死而不知所归,哀夫!

且末流滥溢而本源竭,纤靡盈市而谷帛罄,其势然也。古言非典义,学士不以经心;事非田桑,农夫不以乱业;器非时用,工人不以措手;物非世资,商贾不以适市。士思其训,农思其务,工思其用,贾思其常,是以上用足而下不匮。故一野不如一市,一市不如一朝,一朝不如一用,一用不如上息欲,上息欲而下反真矣。

不息欲于上,而欲于下之安静,此犹纵火焚林,而索原野之不凋瘁,难矣!故明君,止欲而宽下,急商而缓农,贵本而贱末。朝无蔽贤之臣,市无专利之贾,国无擅山泽之民。一臣蔽贤,则上下之道壅;商贾专利,则四方之资困;民擅山泽,则兼并之路开。兼并之路开,而上以无常役。下赋一物,非民所生,而请于商贾,则/民财暴贱;民财暴贱,而非常暴贵;非常暴贵,则本竭而末盈。末盈本竭而国富民安,未之有矣。

昔者,圣人之崇仁也,将以兴天下之利也。利或不兴,须仁以济天下,有不得其所,若己推而委之于沟壑然。夫仁者,盖推己以及人也。故己所不欲,无施于人;推己所欲,以及天下。推己心孝于父母,以及天下,则天下之为人子者,不失其事亲之道矣;推己心有乐于妻子,以及天下,则天下之为人父者,不失其室家之欢矣;推己之不忍于饥寒,以及天下之心,含生无冻馁之忧矣。

此三者,非难见之理,非难行之事,唯不内推其心,以恕乎人,未之思耳,夫何远之有哉!古之仁人,推所好以训天下,而民莫不尚德;推所恶以诫天下,而民莫不知耻。孔子曰:“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此之谓也。若子方惠及于老马,西巴不忍而放麑,皆仁之端也。推而广之,可以及乎远矣。

盖天地著信,而四时不悖;日月著信,而昏明有常;王者体信,而万国以安;诸侯秉信,而境内以和;君子履信,而厥身以立。古之圣君贤佐,将化世美俗,去信须臾,而能安上治民者,未之有也。夫象天则地,履信思顺,以一天下,此王者之信也;据法持正,行以不贰,此诸侯之信也;言出乎口,结乎心,守以不移,以立其身,此君子之信也。讲信修义,而人道定矣。

若君不信以御臣,臣不信以奉君,父不信以教子,子不信以事父,夫不信以遇妇,妇不信以承夫,则君臣相疑于朝,父子相疑于家,夫妇相疑于室矣。小大混然而怀奸心,上下纷然而竞相欺,人伦于是亡矣。

夫信由上而结者也。故君以信训其臣,则臣以信忠其君;父以信诲其子,则子以信孝其父;夫以信先其妇,则妇以信顺其夫。上秉常以化下,下服常而应上。其不化者,百未有一也。夫为人上,竭至诚开信以待下,则怀信者欢然而乐进,不信者赧然而回意矣。老子不云乎:“信不足焉,有不信也。”故以信待人,不信思信;不信待人,信斯不信。况本无信者乎!先王欲下之信也,故示之以款诚,而民莫欺其上;申之以礼教,而民笃于义矣。

夫以上接下,而以不信随之,是亦日夜见灾也。周幽以诡烽灭国,齐襄以瓜时致杀,非其显乎?故祸莫大于无信,无信则不知所亲,不知所亲,则左右书己之所疑,况天下乎?信者亦疑,不信亦疑,则忠诚者丧心而结舌,怀奸者饰邪以自纳,此无信之祸也。

傅子曰:能以礼教兴天下者,其知大本之所立乎?夫大本者与天地并存,与人道俱设。虽蔽天地,不可以质文损益变也。大本有三:一曰君臣,以立邦国;二曰父子,以定家室;三曰夫妇,以别内外。三本者立,则天下正;三本不立,则天下不可得而正。天下不可得而正,则有国有家者亟亡,而立人之道废矣。礼之大本存乎三者,可不谓之近乎?用之而蔽天地,可不谓之远乎?由近以知远,推己以况人,此礼之情也。

商君始残礼乐,至乎始皇,遂灭其制,贼九族、破五教,独任其威刑酷暴之政。内去礼义之教,外无列国之辅。日纵桀纣之淫乐,君臣竞留意于刑书。虽荷戟百万,石城造天,威凌沧海,胡越不动,身死未收,奸谋内发,而太子已死于外矣。胡亥不觉,二年而灭。

曾无尽忠效节之臣,以救其难。岂非敬义不立,和爱先亡之祸也哉!礼义者,先王之藩卫也。秦废礼义,是去其藩卫也。夫赍不訾之宝,独宿于野,其为危败,甚于累卵。方之于秦,犹有泰山之安。《易》曰:“上慢下暴,盗思代之。”其秦之谓与!

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法者,所以正不法也。明书禁令曰法,诛杀威罚曰刑。治世之民,从善者多。上立德而下服其化,故先礼而后刑也。乱世之民,从善者少。上不能以德化之,故先刑而后礼也。《周书》曰:“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

然则心恶者,虽小必诛;意善过误,虽大必赦,此先王所以立刑法之本也。礼、法殊途而同归,赏、刑递用而相济矣。是故圣帝明王,惟刑之恤,惟敬五刑,以成三德。若乃暴君昏主,刑残法酷,作五虐之刑,设炮烙之辟,而天下之民,无所措其手足矣。故圣人伤之,乃建三典,殊其轻重,以定厥中。司寇行刑,君为之不举乐,哀矜之心至也;八辟议其故而宥之,仁爱之情笃也。

柔愿之主,闻先王之有哀矜仁爱、议狱缓死也,则妄轻其刑,而赦元恶。刑妄轻,则威政堕而法易犯;元恶赦,则奸人兴而善人困。刚猛之主,闻先王之以五刑纠万民,舜诛四凶而天下服也,于是峻法酷刑以侮天下,罪连三族,戮及善民,无辜而死者过半矣。

下民怨而思叛,诸侯乘其弊而起,万乘之主死于人手者,失其道也。齐、秦之君,所以威制天下,而或不能自保其身,何也?法峻而教不设也。末儒见峻法之生叛,则去法而纯仁;偏法见弱法之失政,则去仁而法刑。此法所以世轻世重,而恒失其中也。

爵禄者,国柄之本,而贵富之所由,不可以不重也。然则爵非德不授,禄非功不与。二教既立,则良士不敢以贱德受贵爵,劳臣不敢以微功受重禄,况无德无功,而敢虚干爵禄之制乎!然则先王之用爵禄,不可谓轻矣。

夫爵者位之级,而禄者官之实也。级有等而称其位,实足利而周其官,此立爵禄之分也。爵禄之分定,必明选其人而重用之。德贵功多者,受重爵大位,厚禄尊官;德浅功寡者,受轻爵小位;薄禄卑官。厚足以卫宗党,薄足以代其耕。居官奉职者,坐而食于人。既食于人,不敢以私利经心。既受禄于官,而或营私利,则公法绳之于上,而显议废之于下。是以仁让之教存,廉耻之化行,贪鄙之路塞,嗜欲之情灭,百官各敬其职。大臣论道于朝,公议日兴,而私利日废矣。明君必顺善制而后致治,非善制之能独治也,必须良佐有以行之也。

欲治其民,而不省其事,则事繁而职乱。知省其职,而不知节其利、厚其禄也,则下力既竭,而上犹未供。薄其禄也,则吏竞背公义、营私利,此教之所以必废而不行也。凡欲为治者,无不欲其吏之清也。不知所以致清而求其清,此犹滑其源,而望其流之洁也。

知所以致清,则虽举盗跖,不敢为非;不知所以致清,则虽举夷、叔,必犯其制矣。夫授夷、叔以事,而薄其禄,近不足以济其身,远不足以及室家,父母饿于前,妻子馁于后,不营则骨肉之道亏,营之则奉公之制犯。骨肉之道亏,则怨毒之心生;怨毒之心生,则仁义之理衰矣。使夷、叔有父母存,无以致养,必不采薇于首阳、顾公制而守死矣!由此言之,吏禄不重,则夷叔必犯矣。

夫弃家门,委身于公朝,荣不足以庇宗人,禄不足以济家室,骨肉怨于内,交党离于外,仁孝之道亏,名誉之利损,能守志而不移者鲜矣。人主不详察,闻其怨兴于内,而交离于外,薄其名,必时黜其身矣。家困而身黜,不移之士,不顾私门之怨,不惮远近之谪,死而后已,不改其行。上不见信于君,下不见明于俗,遂委死沟壑,而莫之能知也,岂不悲夫!天下知为清之若此,则改行而从俗矣。清者化而为浊,善者变而陷于非,若此而能以致治者,未之闻也。

昔先王之兴役赋,所以安上济下,尽利用之宜,是故随时质文,不过其节,计民丰约而平均之,使力足以供事、财足以周用。乃立一定之制,以为常典。甸都有常分,诸侯有常职焉。万国致其贡,器用殊其物。上不兴非常之赋,下不进非常之贡。上下同心,以奉常教。民虽输力致财,而莫怨其上者,所务公而制有常也。

战国之际,弃德任威,竞相吞代,而天下之民困矣。秦并海内,遂灭先王之制,行其暴政。内造阿房之宫,继以骊山之役;外筑长城之限,重以百越之戍。赋过太半,倾天下之财,不足以盈其欲;役及闾左,竭天下之力,不足以周其事。于是蓄怨积愤,同声而起。

陈涉、项梁之畴,奋剑大呼,而天下之民,响应以从之。骊山之墓未闭,而敌国已收其图籍矣。昔者东野毕御,尽其马之力,而颜回知其必败。况御天下,而可尽人之力也哉!夫用人之力,岁不过三日者,谓治平无事之世,故周之典制载焉。

若黄帝之时,外有赤帝、蚩尤之难,内设舟车、门卫、甲兵之备,六兴大役,再行天诛。居无安处,即天下之民,亦不得不劳也;劳而不怨,用之至平也。禹凿龙门,辟伊阙,筑九山,涤百川,过门不入,薄饮食,卑宫室,以率先天下。天下乐尽其力,而不敢辞劳者,俭而有节,所趣公也。故世有事,即役烦而赋重。

世无事,即役简而赋轻。役简赋轻,则奉上之礼宜崇,国家之制宜备,此周公所以定六典也。役烦赋重,即上宜损制以恤其下,事宜从省以致其用,此黄帝、夏禹之所以成其功也。后之为政,思黄帝之至平、夏禹之积俭、周制之有常,随时益损而息耗之,庶几虽劳而不怨矣。

虎至猛也,可威而服;鹿至粗也,可教而使;木至劲也,可柔而屈;石至坚也,可消而用。况人含五常之性,有善可因,有恶可改者乎!人之所重,莫重乎身。贵教之道行,士有伏节成义、死而不顾者矣。此先王因善教义,因义而立礼者也。因善教义,故义成而教行;因义立礼,故礼设而义通。若夫商、韩、孙、吴,知人性之贪得乐进,而不知兼济其善,于是束之以法,要之以功,使天下唯力是恃,唯争是务。恃力务争,至有探汤赴火,而忘其身者,好利之心独用也。人怀好利之心,则善端没矣。

中国所以常制四夷者,礼义之教行也。失其所以教,则同乎夷狄矣。其所以同,则同乎禽兽矣。不唯同乎禽兽,乱将甚焉!何者?禽兽保其性然者也,人以智役力者也。智役力而无教节,是智巧日用,而相残无极也。相残无极,乱孰大焉!不济其善,而唯力是恃,其不大乱几稀耳!人之性,避害从利。故利出于礼让,即修礼让;利出于力争,则任力争。修礼让,则上安下顺而无侵夺;任力争,则父子几乎相危,而况于悠悠者乎!

上好德则下修行,上好言则下饰辩。修行则仁义兴焉,饰辩则大伪起焉,此必然之征也。德者难成而难见者也,言者易撰而易悦者也。先王知言之易,而悦之者众,故不尚焉。不尊贤尚德、举善以教,而以一言之悦取人,则天下之弃德饰辩,以要其上者不鲜矣。何者?德难为而言易饰也。夫贪荣重利,常人之性也。上之所好,荣利存焉。故上好之,下必趣之,趣之不已,虽死不避也。

先王知人有好善尚德之性,而又贪荣而重利,故贵其所尚,而抑其所贪。贵其所尚,故礼让兴;抑其所贪,故廉耻存。夫荣利者可抑,而不可绝也,故明为显名高位、丰禄厚赏,使天下希而慕之。不修行崇德,则不得此名;不居此位,不食此禄,不获此赏。此先王立教之大体也。夫德修之难,不积其实,不成其名。夫言撰之易,合所悦而大用,修之不久,所悦无常,故君子不贵也。

立德之本,莫尚乎正心。心正而后身正,身正而后左右正,左右正而后朝廷正,朝廷正而后国家正,国家正而后天下正。故天下不正,修之国家;国家不正,修之朝廷;朝廷不正,修之左右;左右不正,修之身;身不正,修之心。所修弥近,而所济弥远。禹、汤罪己,其兴也勃焉,正心之谓也。心者,神明之主,万理之统。动而不失正,天地可感,而况于人乎?况于万物乎?夫有正心,必有正德。以正德临民,犹树表望影,不令而行。

《大雅》云:“仪形文王,万邦作孚。”此之谓也。有邪心必有枉行。以枉行临民,犹树曲表,而望其影之直。若乃身坐廊庙之内,意驰云梦之野,临朝宰事,情系曲房之娱,心与体离,情与志乖,形神且不相保,孰左右之能正乎哉!忠正仁理存乎心,则万品不失其伦矣。礼度仪法存乎体,则远迩内外,咸知所象矣。古之大君子,修身治人,先正其心,自得而已矣。能自得则无不得矣,苟自失则无不失矣。无不得者,治天下有余。故否则保身居正,终年不失其和。达则兼善天下,物无不得其所。

无不失者,营妻子不足,故否则是己非人,而祸逮乎其身,达则纵情用物,而殃及乎天下。昔者有虞氏弹五弦之琴,而天下乐其和者,自得也;秦始皇筑长城之塞以为固,祸机发于左右者,自失也。夫推心以及人,而四海蒙其佑,则文王其人也;不推心虑用天下,则左右不可保,亡秦是也。秦之虣君目玩倾城之色,天下男女怨旷而不肯恤也。耳淫亡国之声,天下小大哀怨而不知抚也。

意盈四海之外,口穷天下之味,宫室造天而起,万国为之憔瘁,犹未足以逞其欲。唯不推心以况人,故视用人,如用草芥。使用人如用己,恶有不得其性者乎?古之达治者,知心为万事主,动而无节则乱,故先正其心。其心正于内,而后动静不妄,以率先天下,而后天下履正,而咸保其性也。斯远乎哉?求之心而已矣。

夫能通天下之志者,莫大乎至公。能行至公者,莫要乎无忌心。唯至公,故近者安焉,远者归焉,枉直取正,而天下信之。唯无忌心,故进者自尽,而退不怀疑,其道泰然,浸润之谮,不敢干也。《虞书》曰:“辟四门,则天下之人辐凑其庭矣。明四目,则天下之人乐为之视矣。达四聪,则天下之人乐为之听矣。”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不逆之也。苟有所逆,众流之不至者多矣。众流不至者多,则无以成其深矣。夫有公心,必有公道;有公道,必有公制。丹朱、商均,子也,不肖,尧舜黜之;管叔、蔡叔,弟也,为恶,周公诛之。苟不善,虽子弟不赦,则于天下无所私矣。鲧乱政,舜殛之;禹圣明,举用之。戮其父而授其子,则于天下无所忌矣。

石厚,子也,石碏诛之;冀缺,仇也,晋侯举之。是之谓公道。夫在人上,天下皆乐为之用。无远无近,苟所怀得达,死命可致也。唯患众流异源,清浊不同,爱恶相攻,而亲疏党别。上之人或有所好,所好之流独进,而所不好之流退矣。通者一而塞者万,则公道废而利道行矣,于是天下之志塞而不通。欲自纳者,因左右而达,则权移左右,而上势分矣。昧于利者,知趣左右之必通,必变业以求进矣。昧利者变业而党成,正士守志而日否,则虽见者盈庭,而上之所开实寡。外倦于人,而内寡间,此自闭之道也。故先王之教,进贤者为上赏,蔽贤者为上戮;顺礼者进,逆法者诛;设诽谤之木,容狂捐之人;任公而去私,内恕而无忌。是之谓公制也。公道行则天下之志通,公制立则私曲之情塞矣。

凡有血气,苟不相顺,皆有争心。隐而难分、微而害深者,莫甚于言矣。君人者,将和众定民,而殊其善恶,以通天下之志者也,闻言不可不审也。闻言未审,而以定善恶,则是非有错,而饰辩巧言之流起矣。故听言不如观事,观事不如观行。听言必审其本,观事必校其实,观行必考其迹。参三者而详之,近少失矣。

问曰:“汉之官制,皆用秦法。秦不二世而灭,汉二十余世而后亡者,何也?”答曰:“其制则同,用之则异。秦任私而有忌心,法峻而恶闻其失。任私者则天下怨,有忌心则天下疑,法峻则/民不顺之,恶闻其失则过不上闻,此秦之所以不二世而灭也。”

“汉初入秦,约法三章;论功定赏,先封所憎。约法三章,公而简也;先封所憎,无忌也。虽网漏吞舟,而百姓安之者,能通天下之志,得其略也。世尚宽简,尊儒贵学;政虽有失,能容直臣。简则不苟,宽则众归之;尊儒贵学,则/民笃于义;能容直臣,则上之失不害于下,而民之所患上闻矣。自非圣人,焉无失!失而能改,则所失少矣。心以为是,故言行由之。其或不是,不自知也。先王患人之不自知其失,而处尊者天下之命在焉。顺之则生,逆之则死。顺而无节,则谄谀进;逆而畏死,则直道屈。明主患谀己者众,而无由闻失也,故开敢谏之路,纳逆己之言。苟所言出于忠诚,虽事不尽是,犹欢然受之。所通直言之途,引而致之,非为名也,以为直言不闻,则己之耳目塞。耳目塞于内,谀者顺之于外,此三季所以至亡,而不自知也。周昌比高祖于桀纣,而高祖托以爱子;周亚夫申军令,而太宗为之不驱;朱云折槛,辛庆忌叩头流血。斯乃宽简之风,汉所以历年四百也。”

天下之福,莫大于无欲;天下之祸,莫大于不知足。无欲则无求。无求者,所以成其俭也。不知足,则物莫能盈其欲矣。莫能盈其欲,则虽有天下,所求无已、所欲无极矣。海内之物不益,万民之力有尽,纵无已之求以灭不益之物,逞无极之欲而役有尽之力,此殷士所以倒戈于牧野,秦民所以不期而同叛。曲论之,好奢而不足者,岂非天下之大祸耶!

民富则安,贫则危。明主之治也,分其业而一其事。业分则不相乱,事一则各尽其力。而不相乱,则/民必安矣。重亲民之吏而不数迁,重则乐其职,不数迁则志不流于他官。乐其职,而志不流于他官,则尽心恤其下。尽心以恤其下,则/民必安矣。附法以宽民者赏,克法以要名者诛。宽民者赏,则法不亏于下,克民者诛,而名不乱于上,则/民必安矣。量时而置官,则吏省而民供。

吏省则精,精则当才而不遗力;民则供顺,供顺则思义而不背上。上爱其下,下乐其上,则/民必安矣。笃乡闾之教,则/民存知相恤,而亡知相救。存相恤而亡相救,则邻居相恃,怀土而无迁志。邻居相恃,怀土无迁志,则/民必安矣。度时宜而立制,量民力以役赋。

役赋有常,上无横求,则事事有储,而并兼之隙塞。事有储,并兼之隙塞,则/民必安矣。

图远必验之近,兴事必度之民。知稼穑之艰难,重用其民,如保赤子,则/民必安矣。

职业无分,事务不一,职荒事废,相督不已,若是者民危。亲民之吏不重,有资者无劳而数迁,竞营私以害公、饰虚以求进,仕宦如寄,视用其民,如用路人,若是者民危。以法宽民者不赏,克民为能者必进,下力尽矣,而用之不已,若是者民危。吏多而民不能供,上下不相乐,若是者民危。乡闾无教,存不相恤,而亡不相救,若是者民危。不度时而立制,不量民而役赋无常,横求相仍,弱穷迫不堪其命,若是者民危。

视远而忘近,兴事不度于民;不知稼穑艰难,而转用之,如是者民危。安民而上危,民危而上安者,未之有也。《虞书》曰:“安民则惠,黎民怀之。”其为治之要乎!今之刺史,古之牧伯也;今之郡县,古之诸侯也。州总其统,郡举其纲,县理其目,各职守不得相干,治之经也。夫弹枉正邪,纠其不法,击一以警百者,刺史之职也。比物校成,考定能否,均其劳逸,同其得失,有大不可,而后举之者,太守之职也。

亲民授业,平理百事,猛以威吏,宽以容民者,令长之职也。然则令长者,最亲民之吏,百姓之命也。国以民为本,亲民之吏,不可以不留意也。

傅子曰:“利天下者,天下亦利;害天下者,天下亦害之。利则利,害则害,无有幽深隐微,无不报也。仁人在位,常为天下所归者,无他也,善为天下兴利而已矣。”

刘子问政。傅子曰:“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公道亡,则礼教无所立;礼教无所立,则刑赏不用情。刑赏不用情,而下从之者,未之有也。夫去私者,所以立公道也。唯公然后可以正天下。”

傅子曰:“善为政者,天地不能害也,而况于人乎!尧水汤旱,而人无菜色。犹太平也,不亦美乎!晋饥矣,懈而为秦所禽。人且害之,而况于天地乎!”

傅子曰:“秦始皇之无道,岂不甚哉!视杀人如杀狗彘。狗彘,仁人用之犹有节。始皇之杀人,触情而已,其不以道如是。而李斯又深刑峻法,随其指而妄杀人。秦不二世而灭,李斯无遗类,以不道遇人,人亦以不道报之。人仇之,天绝之,行无道未有不亡者也。”

或曰:“汉太宗除肉刑,可谓仁乎?”傅子曰:“匹夫之仁,非王天下之仁也。夫王天下者,大有济者也,非小不忍之谓也。先王之制,杀人者死,故生者惧;伤人者残其体,故终身惩。所刑者寡,而所济者众,故天下称仁焉。今不忍残人之体,而忍杀之,既不类,伤人刑轻,是失其所以惩也。失其所以惩,则易伤人;人易相伤,乱之渐也。犹有不忍人心,故曰匹夫之仁也。”

傅子曰:“古之贤君,乐闻其过,故直言得至,以补其阙。古之忠臣,不敢隐君之过,故有过者,知所以改。其戒不改,以死继之,不亦至直乎!”

傅子曰:“至哉,季文子之事君也!使恶人不得行其境内,况在其君之侧乎?推公心而行直道,有臣若此,其君稀陷乎不义矣。”

傅子曰:“正道之不行,常由佞人乱之也。故桀信其佞臣推侈,以杀其正臣关龙逢,而夏以亡。纣信其侯臣恶来,以割其正臣王子比干之心,而殷以亡。”曰:“惑佞之不可用如此,何惑者之不息也?”傅子曰:“佞人善养人私欲也,故多私欲者悦之。唯圣人无私欲,贤者能去私欲也。有见人之私欲,必以正道矫之者,正人之徒也;违正而从之者,佞人之徒也。自察其心,斯知佞正之分矣。”

或问:“佞孰为大?”傅子曰:“行足以服俗,辨足以惑众,言必称乎仁义,隐其恶心而不可卒见,伺主之欲微合之,得其志敢以非道陷善人。称之有术,饰之有利,非圣人不能别,此大佞也。其次,心不欲为仁义,言亦必称之,行无大可非,动不违乎俗,合主所欲而不敢正也,有害之者然后陷之。最下佞者,行不顾乎天下,唯求主心,使文巧辞,自利而已,显然害善,行之不怍。若四凶,可谓大佞者也;若安昌侯张禹,可谓次佞也;若赵高、石显,可谓最下佞也。大佞形隐为害深,下佞形露为害浅。形露犹不别之,可谓至暗也已。”

治人之谓治,正己之谓正。人不能自治,故设法以一之。身不正,虽有明法,即民或不从,故必正己以先之也。然即明法者,所以齐众也;正己者,所以率人也。夫法设而民从之者,得所故也。法独设而无主,即不行;有主而不一,则势分。一则顺,分则争,此自然之理也。

天地至神,不能同道而生万物;圣人至明,不能一检而治百姓。故以异致同者,天地之道也;因物制宜者,圣人之治也。既得其道,虽有诡常之变,相害之物,不伤乎治体矣。水火之性相灭也。善用之者,陈釜鼎乎其间,爨之煮之,而能两尽其用,不相害也,五味以调,百品以成。天下之物,为火水者多矣,若施釜鼎乎其间,则何忧乎相害,何患乎不尽其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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