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论

《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导事,《诗》以达意,《易》以神化,《春秋》以义。

1.教化人,六艺功

孔子曰:“六艺于治一也。《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导事,《诗》以达意,《易》以神化,《春秋》以义。”

故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净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

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也。

疏通知远而不诬,则深于《书》也。

广博易良而不奢,则深于《乐》也。

洁净精微而不贱,则深于《易》也。

恭俭庄敬而不烦,则深于《礼》也。

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也。

2.论百家,探真伪

自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战国纵横,真伪分争,诸子之言,纷然散乱矣。

儒家者,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崇师仲尼,此其最高也。然惑者既失精微,而僻者又随时抑扬,违离道本,苟以哗众取宠,此僻儒之患也。

道家者,盖出于史官,历纪成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者之术也。合于尧之克让,《易》之谦谦,此其所长也。及放者为之,则欲绝去礼乐,兼弃仁义,独任清虚,何以为治?此道家之弊也。

阴阳家者,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此其所长也。及拘者为之,则牵于禁忌,泥于小数,舍人事而任鬼神,此阴阳之弊也。

法家者,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此其所长也。及刻者为之,则亡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于残贼至亲,伤恩薄厚,此法家之弊也。

名家者,盖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孔子曰:“必也正乎名!”此其所长也。及缴者为之,则苟钩鈲析乱而已,此名家之弊也。

墨家者,盖出于清庙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贵俭;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上贤;宗祀严父,是以右鬼;顺四时而行,是以非命;以孝示天下,是以上同。此其所长也。及蔽者为之,见俭之利,因以非礼,推兼爱之意,而不知别亲疏。此墨家之弊也。

纵横家者,盖出于行人之官。孔子曰:“使乎,使乎!”言当权事制宜,受命而不受辞,此其所长也。及邪人为之,则上诈谖而弃其信。此纵横之弊也。

杂家者,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理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及荡者为之,则漫羡而无所归心,此杂家之弊也。

农家者,盖出于农稷之官,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孔子曰:“所重人食。”此其所长也。及鄙者为之,则欲君臣之并耕,悖于上下之序,农家之弊也。

3.除时弊,合时局

文子曰:“圣人之从事也,所由异路而同归。秦楚燕魏之歌,异转而皆乐;九夷八狄之哭,异声而皆哀。夫歌者,乐之微也;哭者,哀之效也。愔愔于中而应于外,故在所以感之矣。”

范晔称:“百家之言政者,尚矣!大略归乎宁固根柢,革易时弊也。而遭运无恒,意见偏杂,故是非之论,纷然乖当。”

尝试论之:夫世非胥庭,人乖鷇饮,理迹万肇,情故萌生。虽周物之智,不能研其推变;山川之奥,未足况其纡险,则应俗适事,难以常条。何以言之?若夫玄圣御代,则大同极轨,施舍之道,宜无殊典。而损益迭运,文朴递行,用明居晦,回遹于曩时,兴戈陈俎,参差于上世。及至戴黄屋,服絺衣,丰薄不齐,而致治则一。

亦有宥公族,黥国仇,宽躁已隔,而防非必同。此其分波而共源,百虑而一致者也。若乃偏情矫用,则枉直必过。故葛屦履霜,弊由崇俭,楚楚衣裳,戒在穷奢。疏禁厚下,以尾大陵弱;敛威峻法,以苛薄分崩。斯《曹》《魏》之刺,所以明乎《国风》;周秦末轨,所以彰于微灭。故用舍之端,兴败资焉。

是以繁简唯时,宽猛相济,刑书镌鼎,事有可详,三章在令,取贵能约。大叔致猛政之褒,国子流遗爱之涕。宣孟改冬日之和,平阳修画一之法。斯实驰张之弘致,庶可以征其统乎?

数子之言,当世失得,皆悉究矣。然多谬通方之训,好申一隅之说。贵清净者,以席上为腐议;束名实者,以柱下为诞辞。或推前王之风,可行于当年,有引救弊之规,宜流于长世。稽之笃论,将为弊矣。由此言之,故知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不失其时,其道光明。非至精者,孰能通于变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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