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已经四点多了。
“你喝酒啦,去哪里喝的酒?”
夏凝一开口就来了个平地惊雷,太可怕了,这她也能看出来啊。
“你有酒味。”夏凝一口咬定,夏晓天发现女人的鼻子比警犬还灵。
“就喝了一点,同学生日。”
“那你去喂一下猪,醒醒酒,不要被阿爹发现了。他们吵架了,赶紧去吧,诺,给你准备好了。”夏凝回头看了看后院,趁父母没看见让他赶紧走。
猪舍在家后面的一处老宅旁边的废弃仓库里,是一排比较矮的房子,就是专门用作堆杂物之用,改为猪舍也是为了新农村的人畜分离规定,但要走上十分钟的路,担着百八十斤的猪食,要来回两三趟,确实是个不小的体力活。
父母吵架已经习以为常了,从记事开始,他们吵架就没停过。
说是爷爷给父亲定的娃娃亲,说父命不可违,在父亲口中得知,爷爷弥留之际特别交代此门亲事不得辜负。爷爷年轻时也是经商好手,讲义气重感情守信用,广结四方好友,做粮食和木材生意一时风生水起,囤积了几十亩良田,算是富甲一方,但不管做了多少善事,接济过多少人们,在动荡的年代要求站队的时候大多数人都和爷爷划清了界限,没人敢替他说话,爷爷就没有躲过那年的浩劫,被关了七天七夜,宅子良田充公了,回家后在病床上躺了一个月,走了。
在弥留之际,特意牵过父亲的手,把一个未曾谋面的女子托付给父亲,说这是同年老哥的女儿,在经商的时候就定下来的亲事,现在她家人都逃荒去了,丢下她一个,现在只有提早到我们家,尽早晚婚,这对于父亲来说就是一桩包办的婚姻。
父亲听到这消息简直如同晴天霹雳,那年是二十岁,母亲来的时候也就十八岁,按当时的法律算是适婚年龄,可是夏晓天听说父亲那时候风华正茂,如果不是那场浩劫也算是富二代了,追求者甚众,青睐者不乏大家闺秀,新社会了还玩这老套的。没等父亲弄清楚状况,连申诉的机会都没有,爷爷就撒手归西了。只留下最后要兑现娃娃亲的遗嘱。
母亲不识字,长相普通但算过得去,但和父亲明显有很大差距,所以他们吵架可以有很多理由,甚至不需要理由,都能吵起来,甚至也会动手。
对于父亲,随着夏晓天慢慢懂事,他觉得他是理解父亲的,直到现在,这种理解从一种复杂的情绪中变得更加矛盾,在夏晓天的认知中,父亲的命运是坎坷的,命运对他也是不公的,满怀的怒气及暴躁的脾气大概率源于此,但父亲又是伟大的,伟大支出在于孝和忠,对爷爷的孝,表现在遵从父命,信守承诺,这是为人的根本,他忠于家庭,即使命运弄人,也没有让父亲屈服,他勇敢而坚强地用肩膀支撑起整个家,把每个孩子养大,但父亲又是无奈的,无奈母亲目不识丁,不懂他不理解他,哪怕是半点的通情达理,但这都是奢望,因为没读书不识字,母亲甚至觉得父亲就算是看看杂志打发时间,都是浪费,还不如多养一头猪,所以矛盾是必然的。但最后,夏晓天更多的是钦佩,父亲的隐忍和退让,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和所有男人一样,只有酒精才是他情绪最好的宣泄方式,只有喝醉了,才会看到最真实的自己。把自己喝最,喝到神经麻木,灵魂才会放下高傲的姿态,肉体才变得和蔼可亲。
所以,夏晓天宁愿父亲喝醉,喝醉反而是表现出理智的、真实的、可爱的父亲。但父亲喝醉的时候不多,他很克制很自律,他没有太多时间逃避现实,他更多时候要独自去直面他的人生。
随着时间推移,每次父母有冲突,夏晓天不再一味地责备父亲,他开始越来越理解他了,夏晓天他知道父亲心中说不出的苦,在此之前,只有他自己知道,现在开始,夏晓天觉得,父亲不再是一个人,他从此不再孤独了。
他就开始理解除了酒精以外,他对子女的厚望用粗暴的方式体现出来,也是一种真实,为什么他反复强调要学习,为什么看到夏晓天没完成作业会动怒,父亲肯定觉得,读书能有出路,虽然自己的受害者,但只能说命不好。他希望孩子们,会有出人头地的机会。眼下,就是夏晓天了,夏凝读了毕业学习的智商就停止发育了,拿她自己的话说就是完全不是读书的料。这个,要不就是遗传母亲了,这么想,夏晓天仔细看了看夏凝,别说夏凝长得和母亲也真有点像。
父亲的照片,夏晓天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找到一张,那时只有黑白照。
自然卷的头发,蓬蓬松松的引领了那个时代潮流,消瘦的脸,五官显得很立体,看起来有点异域血统,后经查实确实验证了夏晓天的判断,根据族谱记载,祖上是鲜卑族,后来汉化了成为锡伯族和土族,鲜卑族的后人最醒目特征是脚趾的小趾甲是分开一大一小两半的,其次,第二个特征是眼珠的颜色呈现一定程度的褐色或者是浅咖色,不是那么纯的黑色。这些特征父亲都具备了,夏晓天仔细看了几个兄弟姐妹,姐姐夏凝没有,夏晓天和弟弟夏晓巍有的,妹妹夏贝贝没有。也就是家里的男丁都具备了这个特征。
夏晓天觉得父亲的颜值不论当时还是现在,都是绝对称得上标准的美男子。从这一点上看,夏晓天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他成功地避开母亲基因的坑。
本书首发来自17K小说网, 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