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一十六年

鱼里西坊,素有平安县四大坊美称,是衙门小吏、坐贾游商、武馆教头……这些略有地位、薄有家资之人最好安身落户的地方。四大坊几乎都是方形,鱼里也不例外。

它的最外围,与西城门只隔着一排商铺,一条长街,一座长桥。这一溜烟人家最惹眼的,莫过于左数第三个院子。

小院是一进的。主厅连着左右两间卧室,东厢有两间房,西厢是厨房和杂物间,院里有一小块绿汪汪的菜地。院门窄窄的,没有铺首,没有门厅,没有耳房,门后也没有影壁。

男主人普普通通,早早袭了父亲的业,在衙门户科当一个刀笔小吏。女主人姿色有几分,家务会几样,身份却很一般,是个乡下丫头。

倒是女主人的弟弟,有几分不俗,写诗撰文,样样精通,在鱼里坊临水巷,是公认的状元郎。

“阿姐——”

敞开的大窗子里传出一道沙哑且稚嫩的嗓音,一听就知道是正处于变声期的少年郎。窗内,绢布衣衫,身姿如翠松挺拔;剑眉斜飞,短鼻如玉孤悬。眼神,如一涧清泉,清澈映底。

总结下来,不外乎五官端正、相貌平平八个大字。

西厢窗户被推开半扇,露出沈蔓的俏脸。樱桃小嘴不点而红,双眸澄澈,柳眉弯弯,宛然一个邻家巧妇。她额头上点着细密的汗珠,更显几分娇态。

“善宝,怎么了?”

“阿姐,你又做菜不开窗子。都快进五月了,别把你闷坏了。你看额头上的汗!待会儿姐夫回来,还不怪我?”读书人心细,沈善宝一下就看到了对方头上的细汗。

厨房本就炎热,更何况她又因害怕油烟熏到沈善宝而紧闭窗户,不免香汗淋漓。

“就你嘴贫——”沈蔓白了一眼他,继续问道:“你刚才喊我做什么?”

“我成了!自此之后,科举之路,畅通无阻!”截至方才,沈善宝将考试的必备篇目全部背默了一遍,一字无差。冥冥之中,似有浩然之气,从天而降,正气灌顶,一股独属于读书人的自信,沛乎塞泽!

他的短鼻子挺得老高了!

沈蔓闻言又惊又喜,小脚一点地,半个身子跃出了窗子,就往书房跑。一边跑,还一边念叨,“太好了!”

她怎么能不惊呢?

沈善宝弃武从文才一个寒暑,已将朝廷律法制度、行政文书、祭祀祷文等科考要记诵的篇目,通通背全,简直天才!

“姐!别动!”沈善宝一声大呼,语调几乎是颤抖的。

沈蔓吓了一跳,小脚立即收住了,站在东厢书房前,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你怎么又翻窗户出来啊?门才是用来进出的!”

沈蔓白了他一眼。她还以为哪里又怎么了,没想到是没走门。一高兴,都把弟弟的老毛病忘了!

“你说话一惊一乍的,快把我吓死了!我是突然听你说成了,太激动,才翻的窗,情有可原!”

“我保证,下回我一定走门!”

沈善宝点头,混乱得到纠正,他的腿立即不软了,说话也正常了。

“这才是我的好姐姐。刚才说到哪了?”

“你成了!”

“对,我成了。读书区区羊肠小道!要是我练武能有……”刚才还傲气凌然的沈善宝,想到自己练武时受到的打击,情绪一瞬间跌落云端,那神情简直像只瘸腿的家犬。

他在申屠家武馆苦熬数月,只得到一个毫无武学天赋的评价。

沈蔓有点慌!当初善宝学武不成,她夫妻俩劝了好久。现在不愿重提这茬,急忙打岔说道:“好好的,又提伤心事干嘛?我去买只烧鸡,再打一壶酒,庆祝一下!”

偌大的小院只剩沈善宝一人。

他望向桌角,那儿放着一块铜镜,端端正正,背面朝上,正被用作镇纸压在书角。

“规矩镜啊规矩镜,你害得我好苦呀!”

十六年前,他穿越而来。刚生下的几天,天天哭闹。他实在搞不清楚,自己堂堂双一流院校的文博博士,都接到留校工作的非正式通知了,即将上岸,怎么就穿越了?

不过时间一长,他就频频展笑颜了。

温暖的摇篮与奶香的怀抱太治愈人了,他都想清楚了:既然重活一世,与其纠结上一辈的死法,不如堂堂正正再活一世。

这个想法一直持续到他初学走路。

跌跌撞撞的他,第一次走到母亲的梳妆台前,第一次看见那块略显眼熟的规矩镜。

规矩镜,流行于汉代,其上东南西北分别刻有青龙、朱雀、白虎、玄武。两侧通常刻着“左龙右虎辟不祥,朱雀玄武顺阴阳”两道铭文。

沈善宝猜测,导致他胎穿异界的,很有可能就是这一枚镜子。年纪稍微大点后,他几乎确定了,母亲梳妆台上摆着的,就是他参与发掘的汉墓中保存最完美的陪葬品。

因为这方世界,根本没有四灵神兽,更没有满天星神。

只有无穷无尽的诡物。

四岁的时候,家里的牲畜一夜全部死光,父母带着姐姐和他一起在别的村躲了一旬。

七岁半,青天白日,六户死绝。当晚,村子里搞了一次大祭,牛三头,羊三头,猪三头。后来发生什么,父亲没让他去看。

他不是不愿表露他两世为人的不凡,而是被打怕了。三岁的时候,他向父亲展示了脚踏抽水机模型,本以为能得到夸奖,却没想到遭到了一次痛彻心扉的打击。

父亲一脚踩碎了模型,拿绳子将他绑到了桃树上,用蘸了凉水的桃花枝抽了一宿,直到他奄奄一息,嘴里开始说胡话,才被放下来。母亲夹着抽泣的喃喃声,一夜未断。

宿慧在这里不是好事,甚至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迷迷糊糊又痴长了几岁,期间他将规矩镜翻来覆去研究了无数遍,没查出一丝一毫的异常。

十三岁,一个烦闷的午后,天边突生一道红色惊雷,染红了半边天,另加半边地。

家破了。

母亲攥紧他的手,只来得及说了句“去找你姐”就被拉入刺眼的红光之中,惨叫都无须有,浑身血肉脏器像泥点一般滑落。而骨头则随父亲的,一起被吸到了天上,化作那巨大骨山的一部分。

白骨能堆成塔山,塔山能凌空飞行。任凭沈善宝两世为人,也没见过此等情境。

惊慌失措、慌不择路、心慌意乱、慌里慌张……把天下所有的“慌”字都集中到一起,也不足以形容他心中慌乱。大慌之后,就是极致的悲痛。

美好的一切,须臾便化成了一地血肉。这种悲痛,谁又懂?

反倒是其他人,在白骨塔山飞走一盏茶后,就冷静了。

族老佝偻的身躯里竟能藏下铜锣般的声响,他一声呼喊,残余的村民都聚过来了。

族老说,必须去平安县城。不然,没了宗祠的护佑,他们那么多人聚在一起,撑不过一月。

杂兴村剩下的人就互相裹挟,一起向平安县逃去。

事实证明,族老说的话,水分太大了。

骨山飞过,杂兴村还活着的,十之一二。老的老,小的小,病的病,残的残,一共三十三人。等到平安县城门口,只余下一十三人了。

这一路才耽搁八天。

若不是挂在胸口的规矩镜坚不可破,帮助沈善宝挡住一支流矢,他也会跟其他人一样,被伥诡缠住,化作黑虎林中永世无眠的孤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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