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沫是春秋时期鲁国的人。 他在战场上用比手掌还小的匕首威胁齐桓公,成功让齐国归还了此前侵占鲁国的全部土地,立下了赫赫战功。中国史学之父司马迁在撰写《史记·刺客列传》时,将曹沫列在首位,以此来称赞他的豪迈以及游侠精神。 他出生于山东省东平县一带,自幼力气大且勇气过人。尤其擅长使剑,喜爱剑术。
当时因为铁器尚未发达,那时所谓的剑都是青铜剑。剑身长的约30厘米左右,短的比手掌还小。因此在战场上,兵器主要是长矛和弓箭,剑并非十分有效的工具。但即便如此,人们仍十分珍视剑。对于诸侯而言,剑是权力的象征;对于贵族来说,剑是彰显格调的装饰品;对于士族而言,剑是保护自身的手段,剑在各个阶层的人们那里都能派上用场。
曹沫的身份是“士”。“士”是在王、诸侯、卿、大夫之后的身份,是接近普通平民的一个社会阶层,主要是从事专门职业的人。由于其在中国历史发展中起到了根源性的推动作用,所以众多史学家对“士”这一身份的雏形表现出极大的关注与兴趣。
“士”原本是指有才能的人,也就是人才的意思。这是中国史学家冯友兰所说的话。此后随着时代变迁,“士”依据专长分化为文士和武士。在社会层面上,其也起到了连接统治阶层与平民阶层的中间纽带作用。
曹沫活动的时代处于春秋初期向中期过渡的阶段。那是一个王室权力松弛,诸侯们相互争夺霸权,呈现出历史上罕见的极度混乱现象的时期。那是一个有力量才能生存下去的时代。诸侯们竞相招揽人才,因此不管是平民还是百姓,只要有能力,随时都能晋升到统治阶层。 曹沫在武艺方面颇有才能。一有空闲就拿起剑练习剑术。他还喜欢出面去处理别人不愿或不敢做的事。要是有无力之人或穷困之人前来相求,他从不会拒绝。
——“见不义而回避,不是持剑者应有的行为。”总之,他是个有侠客风范的人。但他丝毫没有凭借武艺谋求入仕扬名的野心。曹沫只是喜爱剑而已,认为做正义之事就是自己的本分。 他有一个朋友,名叫施伯。曹沫和施伯从小一起长大,是同窗好友。两人总是形影不离,但志趣却截然相反。曹沫在剑术等武艺方面造诣很深,而施伯则对政治、音乐、礼仪等方面兴趣浓厚。两人的志向也不同,曹沫对扬名并不在意,而施伯则一心想让自己的名声广为人知。两人常常就这个问题展开讨论。 “我认为不将自己的能力为国家和百姓发挥出来就是罪过。
我总有一天要进入都城,去施展我所学的本领。大丈夫生于世间,哪有比让自己的名声广为人知更光彩的事呢。” 中国刺客传 列表 回复 置顶 列表 对于施伯的这种决心,曹沫嘴角含笑,平静地回应道:“扬名并不是那么重要的事呀。并不会因为名声不被知晓,自身所具备的能力就消失了呀,不是吗?我打算一辈子研习剑术,在家乡度过一生呢。” 二十多岁的时候,他们分开了。施伯决定离开家乡,前往鲁国都城曲阜。
曹沫向来知晓施伯的志向,也就没有刻意挽留。他一直送到东门外,为施伯的未来送上祝福。
“但愿你能成功,达成你的心愿。”
施伯也握住曹沫的手说道:“我很清楚你的能力。要是我能实现志向,为国家做成大事,说不定到时还得请你帮忙呢。到那时你可千万别拒绝我的请求啊。”
曹沫笑着又说道:“你要是到曲阜去取得成功,那你每天都能吃上肉菜了。而我依然会吃着野菜吧。让吃着肉菜的人向吃野菜的人请求帮忙,这不是有点滑稽吗?不管怎样,我祝愿你能成功到让自己的名字广为人知的程度啊。”
就这样,两人分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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