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动物内脏

分配给朱睿他们的任务是:到战场上去捡回双方丢弃的长矛、盾牌甚至马车回来,作为木材,用于煮肉。为此,还分配给他们一辆牛车。

战场距离营地并不远。昨天骑兵出去侦查,发现白狄汗王的军队已经离开了,才敢派士兵出来打扫战场。不过派出来的士兵不少,主要是怕遭遇白狄骑兵的突袭。

还没到战场,朱睿就远远的看到前方的天空,好像黑了一块似的,盘旋着数不清的乌鸦,那刺耳的叫声让他感到心悸!

再到近前,方圆几里的草地上,层层叠叠的铺满人尸、马尸,尸体上是密密麻麻的苍蝇和昆虫,甚至还有野狼、野豹在啃食尸骨,见到人来也不躲避,只是远远瞅着,眼中闪着寒光……

朱睿每迈一步,就掀起一层苍蝇,嗡嗡叫着,直往脸上扑,驱赶不散。

朱睿脸色苍白,感到整个胃都在翻腾。

“朱睿,这种场面你也经历过多次了,怎么还感到不舒服呢?!”叔致远关切的话语中带有一丝欢喜。因为他觉得朱睿虽然变了,但还是有需要他照顾的地方。

“我没事!……呕……”朱睿使劲咽了口唾沫。记忆是记忆,这毕竟是他这个现代人第一次亲眼目睹这种血淋淋的大杀戮的战场。可是他心里明白:在这个乱世,以后这样的场景还会一次又一次的出现在他面前,他必须适应!

他松开捂住鼻子的手,强制忍受着刺鼻的恶臭,将地上的尸体挑开,抽出压在下面的盾牌,快速拍去上面的蛆虫,将它扔倒牛车上。

刚到战场时,拖车的牛更不能忍受这种恐怖的环境,始终躁动不安,还险些撞伤了叔致远,还是朱睿出了个主意,用亚麻布蒙住它的双眼,它才安静了许多。

大家忙碌了很久,牛车已经装满,每人还抱了一捆。

“朱睿呢?”叔致远发现队伍中少了一个人。

“那儿!”乐正乾指着不远处:朱睿正向一只啄食尸体的秃鹫投掷标枪,却被看似笨拙的秃鹫敏捷的闪开。

“看来他是准备参加西昆仑的标枪比赛!”乐正乾开玩笑的说道。

“闭嘴!”叔致远瞪了他一眼,然后朝朱睿走去。

朱睿看到他的到来,又相当自然的从地上捡起一根标枪。现在,他已经开始适应这个恶劣的环境。

“叔致远,咱们这边的弓箭手有多少人?”朱睿用手抚摸着锋利的枪头,问道。

叔致远对这方面的问题完全不擅长,还好有细心的季澄:“弓箭手?……我记得好像只有姬逸尘手下有将近三百名陈国弓箭手……如果算上可以投掷标枪的轻盾兵……嗯全部……大概可能有……有三千人。”

“三千人。咱们这边有多少轻盾兵?”朱睿问。

“大约有四百多人吧……”

“叔致远,标枪就别拿去烧了,挺可惜的,不如咱们每个人都装备一二支标枪,你觉得怎么样?”朱睿想了想,说道

叔致远还未回答,乐正乾抢先说道:“我们可是重装步兵!”

“但是面对白狄骑兵时,咱们重步兵无法接近他们,只能躲避他们射来的弓箭和标枪!”朱睿之所以有这个提议,是因为这个身体的记忆里留着这个遗憾。在收集这种木制武器的时候,他忽然有了这个灵感,因为他知道在历史上另一支举世闻名的魏武卒不但近战惊人,他们的标枪投掷同样令人恐惧,所以才有了这个提议。

“鲜虞子那里有足够多的骑兵。”乐正乾说道。

朱睿笑了笑:“靠别人还不如靠自己。”

“这是掌握六道轮回的后土娘娘给你的‘神谕’吗?”季澄急问。

朱睿笑而不答。

“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回去跟公皙晖说说。”叔致远拿过朱睿手中的标枪,一转身,猛然将标枪掷出,那只还在啄食的秃鹫栽倒在地。

“不过,朱睿,你的标枪技术还需要好好学!”叔致远得意的说道。

大周重步兵不使用标枪只是一个传统和习惯的问题,可是大周人的标枪技术并不差,甚至在渤海地区算是顶尖的,因为标枪是周王室上三军选拔六项标准之一,大周男孩从小就在竞技场开始训练这些。

“太好了!中午不但有牛羊肉吃,还有鸟肉吃!”

“我听说这种鸟的肉不能吃,因为它来自地狱……”

………………………

营地里,牲畜已经宰完,肉已切好,放在瓦罐里,盛满水,架在临时搭建的土灶上,一切就绪。

大家拉回武器,将它们劈碎,烧火煮肉。

叔致远将朱睿的想法告诉了公皙晖。

既然是“天选之子”的提议,公皙晖慎重的考虑之后,觉得这个想法可以接受:标枪并不重,一个重步兵携带两只标枪,完全可以接受。于是,他去找百里靖,希望能得到支持。

百里靖把手下其余九个小队长都叫过来,想先听听他们的想法。小队长们有的赞成,有的反对。反对者固守大周重步兵的传统,而且认为:钟离骁手下已有五百轻盾兵,再让重步兵拿标枪,完全没必要;赞成者则认为:虽然营地里有五百轻盾兵,但他们都是陈国人,双方配合并不太默契。重步兵自己拥有标枪,至少可以逼迫白狄骑兵不敢太靠近,以减少伤亡。双方争执不下,百里靖无法决断,只好说:只要不影响作战,各小队自行决定是否携带标枪。

公皙晖高兴的回来,准备跟朱睿说,却发现一群人垂涎欲滴的盯着瓦罐里翻腾的肉块,唯独少了朱睿。

“朱睿呢?”

“说是去看看被扔掉的那些牲畜的内脏……还说什么浪费……”

大家正费解的时候,就看见朱睿用长矛挑着一根血乎乎的羊肠,走过来。

“嘿,快把这臭东西拿开!影响我们的食欲!”众人捂住鼻子大叫。

朱睿没有理会,反而大声说道:“我看到辎重营地那儿丢弃了大量的牛羊内脏,任由鸟儿和野狗叼走,这太浪费了!别忘了,前两天我们饿得恨不能把自己的手吃下去!往后几天,无论是作战还是行军,还可能会有挨饿的时候,我们应该把这些东西捡回来,并储备起来,以防止这种事情再发生时,我们还有东西吃!”

“那些东西能吃吗?”一个强壮的士兵问道。

朱睿记得他叫乌仲,是住在另一个帐篷的士兵,他的问题正是大家所想问的。周人主要以谷物为主食,吃肉很少,只是这次深入白狄境内,因为后勤供应的原因,才开始频繁吃肉。动物内脏不但闻起来腥臭,而且在缺乏香料和烹饪方法的情况下,吃起来腥味很重,所以除了用它来占卜,很少有人会去尝试吃它,甚至认为吃它会中毒。

“当然能吃!这些东西不但很有营……不但能填饱我们的肚子,而且能改善我们的身体。比如说,能让我们在夜里看得更清楚。”朱睿肯定的回答。

“真的?!那太好了!”叔致远高兴的说道。

另一个帐篷的五个人则一脸怀疑。

“朱睿可是‘天选之子’!你们知道吗?之前他在战场上摔倒,昏迷后……”乐正乾开始向他们吹嘘朱睿这两天的惊人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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