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迪尼亚大陆,天青城,凌晨一点整,冰雨开始降落。
在温暖被窝里的百里纵睡不着觉,窗外开始传来一个男人的低声哀鸣。
百里纵起身打开了窗户,雨滴立即顺着冷厉的风吹进屋里,百里纵打了几声喷嚏。
他没想到今夜会这么冷。
夜色黑暗,他还是看清楚了挂在柱子上的男人,是百里纵这两年一直工作过的前辈,林山,年纪大概有40多岁了,大部分时间沉默寡言,有时话匣子打开后,又语出惊人,不过,人倒是和蔼可亲,每次见到百里纵都会微笑。
他们干着风险极大收益也极高的工作——爬上平均333米高的通天树为上层人士摘取诸灵果,除了忍受不可逆转的严寒伤害之外,还要担心有暴风将他们吹落,从百里纵上岗到现在,已经有十分之七的人死了。
百里纵也听闻了林山的一些事情,据说是窃取诸灵果……
百里纵纵突然想起,今夜好像还是极冷的寒潮……
百里纵打开了来自城市内传来的工作环境预报,很不幸,预报显示,这场冷雨预计持续到第二天早上,气温保持零下18摄氏度到零下25摄氏度,和通天树上的温度差不多,但是上树前可是穿着专门的工作装的。
百里纵从窗外望着像落水狗一样狼狈的林山,他想了很久,他似乎没有办法为林山做任何事,百里纵知道,也许正有一双藏在暗处的眼睛监察着一切,人人自危。
百里纵最后再看了一眼林山,他眼眉低垂,轻轻叹息了一声后,便关上窗户,明天他还要早起参加一个总长的重要集会。
百里纵重新钻入温暖的被窝。
在这温暖舒适的环境下,他的身体是舒服了,但心里惴惴不安,老林若有若无的哀鸣听得让他心里发毛,他只能默默在心里祈祷这场雨停下……
狂风呼啸的声音下,不知谁家阳台的花盆砸在地上,花盆碎裂的声音惊醒百里纵!
百里纵冲下了楼去,行刑广场和街道空无一人,只有破碎的花盆瓦片,天空不断飘落数以亿计如针的冷雨。
他爬上行刑高台,走过独木横梁,来到林山面前,林山被一条粗大的铁链捆住了双手吊挂在柱子上,林山奄奄一息,满脸尽是破碎之感,脏兮兮且湿漉漉的头发遮住了眼。
面对来者,林山颤抖不已,断断续续说道:“就差一个……宽限我这一次……再给我一次机会……”
百里纵伸手上前把林山的头发拨开,林山体表的温度令百里纵心颤不已,老林冷得就像一个死人!
茫茫雨夜中,百里纵终于看见了老林那双浑浊的眼睛。
林山也终于看清楚是百里纵,眼里闪过一丝极大的错愕,随即很快眼神掩藏了下去,道:“你来做什么?”
“我也不知道。”
“你来得正好,我的遗言也算有人可以听到。”林山思索良久。
林山:“否则带着这个秘密死了,比杀了我还难受,小子,你觉得我是因为寒冷而哀鸣吗?”
百里纵不明所以,实话实说道:“林叔,我承认您爬树工作是有十几个年头了,但我不相信您不怕冷。”
林山笑了笑,道:“小子,带了烟吗?”
百里纵连忙从兜里掏出烟盒,准备擦动火柴时犹豫了,茫茫黑夜中,火光的出现会立刻暴露他的位置。
林山哈哈笑了:“痛快点,小子!你既然想知道点什么,总要付出点什么代价。”
很快一支烟抵进了林山的嘴里,百里纵左手挡雨,右手点烟。
等林山深深抽了一口后,百里纵拿走了烟静静等待。
林山呼出一口烟,整个人都恢复了不少精神,说道:“你做这行有多久了?”
“有两年了吧。”百里纵如实说道,在人族律法中,村子里的素民只要年满16岁都得有义务上树工作了。
“干得怎么样?”
“现在我能爬到20米了,我还是有点怕高……还有就是太冷了,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去一座有阳光的城市,在阳光下工作……”百里纵欲言又止。
“现在,阳光是一种这个世界上最顶级的奢望,阳光是照不到底层的,在人族所统辖的境内,所有的村子都种满了通天树,通天树的树冠遮蔽了村子的天空,终日无光,通天树吸收了所有的阳光,树结出的诸灵果送往上城,那些在上城的大家世族之人便可借此快速修炼末那识,也就是第七感!你小子听说过吗?”
百里纵摇了摇头,在村子里,没人会说这些,他们只关心如何更好地爬树摘诸灵果,人人都尊敬最会爬树,并且爬地最高的英雄。
百里纵听明白了林山的话,心里由衷地产生了一种莫大的悲哀,他们并不是见不到珍贵的阳光,在靠近附近最近的天青城是有阳光洒落在人间的,那阳光真美,照在人身上暖暖的。
流水在阳光下是波光粼粼的,阳光下的树叶绿金绿金的,好看极了,璀璨盛开的鲜花,年轻青春活力的女孩,金子一样的阳光让百里纵永远难忘,但可悲的是他们要永远生活在黑暗的树下,只有运送诸灵果去天青城的短暂时光才能够一睹阳光的美好……
“百里纵,我要提醒你,如果你未曾见过光,那么你尚且可以忍受一辈子的黑暗,所以接下来我要说的,会给你一个选择,如果你没有接受,你会恨我,因为我让你见到了“光”,就算你接受了,你的下场也许会比我现在还惨上百倍……”林山突然笑了道:“百里纵,其实从你来决定来见我这一刻,你也就已经踏上了这条走出洞穴的路,你已经没有选择了!”
百里纵点了点头,说道:“我知道。”
林山:“根据一些研究者的观察和研究,太阳应该是一位神,不知是何种原因,他受了严重的伤,无法逆转他的毁灭,神不会溢出半分自己的能量,自身能量几乎完美循环,如此永生不死,但这位神现在无力回天,他已经陷入了毫无意识的濒死状态,能量一天比一天少,总有枯竭死亡的一天,在很早之前,最聪明的那群人提出了一个设想,以太阳神四溢的能量,是否能让人族出现一位神,按照他们的猜测,天地玄黄四大境界之后便是神,只要突破天阶巅峰,那么便晋入神位,永生不死!所以人族皇帝不会让大部分人浪费掉珍贵的光,于是整个人族在全境范围百分之九十五的区域建设成为了通天树林,而百分之一的区域建设为城市,百分之四的区域建设会必要的农牧渔林业,所以普通人是享受不到光的照耀的。”
“小子,你见过金灿灿的稻田吗?”林山突然道。
百里纵有点疑惑,不知道自己是否见过,在天青城他能停留的时间极为短暂,临时通行证只给予了他们一个时辰的时间,通常他们为全村买好珍贵的五谷杂粮和水果就没剩什么时间了,他只能尽可能地多看看波光粼粼的湖水和水里游动的黑鱼。
“那就是大米,比蘑菇好吃多了!”林山说。
百里纵身躯一震,原来那就是大米,自己长见识了……在村子里,大米只有过年和吃席可能吃得到,那是所有孩子翘首以盼的美味,甜滋滋的,软糯软糯的,蘑菇是村子里人们三餐的主食,蘑菇不需要太阳就能生长,炖蘑菇,炒蘑菇,烤蘑菇,炸蘑菇,所有食品原味都是蘑菇味,蘑菇味的雪糕,蘑菇味的奶茶……
百里纵说不上自己对蘑菇多么深恶痛绝,但只要家里煮了蘑菇,他就没什么胃口,只是为了应付饥肠辘辘的肚子扒拉两口,可是如果没有蘑菇,人族统治区域内百分之九十五的人们都会忍受饥饿,甚至活生生饿死。
林山:“于是,我们建立了一个组织,名为渺,我们反对由少数人独享太阳,多数人只能沦为少数人的附庸,为绝大部分人类而服务,而非为少数人谋取私利,致力于解放全人类,他们从事的主要工作不应该是在黑暗和寒冷中爬树,而是享受温暖的阳光,吃由阳光孕育的食物,而非黑暗中的蘑菇,我们发动了起义,虽然曾有过短暂微小的胜利,但皆以失败告终,皇帝的眼睛很快非常重视我们的存在,皇帝的军队名为天戈,他们很快血腥镇压了我们,我们无力与天戈抗衡,只有隐藏身份,希望在暗中不断壮大自己的力量。”
林山:“但在这个过程中,也是最困难的时候,我们的力量变质了,叛徒出卖了我们,大屠杀大清洗爆发,组织内部的核心人物陆陆续续被抓捕和杀害,我算不得上什么大人物,而且当时,我认识了一个女孩,我不想带着她每一天担惊受怕,于是,在被发现之前,我带着她悄无声息离开了组织,为了自保,我隐姓埋名,再也不主动联系组织上的人,渐渐地我彻底失去了和组织上的联系,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听到过关于组织的任何消息,或许组织已经没了。”
林山:“接下来,起初,我对生活的热情是高涨的,总以为即便不革命我也能过上理想的生活,但意外发生了,那个女孩死了,随着时间的流逝,生活永远一成不变,我的心也随着时间渐渐蒙尘,日复一日地爬树和吃蘑菇,我的身边再也没有出现过革命者的任何消息,我本以为我就这样碌碌无为地度过这一生……直到那一天,我见到了一枚戒指。”
林山:“那枚金戒指的主人是渺的领袖,我有幸见过一次,那是那位领袖站在万众瞩目的地方,所有人热情洋溢,每一个人都翘首以盼他的每一个命令,他的讲话结束后,他走下台时,无数人涌上去渴望他的签名,而我也被人群推挤地上去,幸运的是,我正好被推到了他的面前,他神情冷酷,看了我一眼后,拿走我的笔记本,签下了他的名字,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他右手中指的金戒指,一个很特别的戒指,后来我才知道,这枚戒指是解放计划最核心的东西。”
林山:“然而,时隔多年,我在一家倒卖古董宝贝的商人那儿看到了这枚戒指,商人并不知道戒指的秘密,他给出的价格是1枚金龙币,我掏空了家底,把戒指买下,我当时就有一种强烈的直觉,渺需要这个东西。”
林山:“戴上戒指之后,我开始每天晚上做一些奇怪的梦,我梦见过我一个人在宇宙无限漆黑寒冷的地方,我观察了很久,发现旁边就是地球,而太阳已经不见了,我能感受到的只有恐怖的冷,那是一种全身每一个细胞,每一个分子都停滞的冷……”
林山:“比这个雨夜还冷的地方多了去了,那仿佛是整个宇宙最冷的地方,亿万光年的范围内的分子几乎都停滞了,我好像亲身体会到了整个宇宙彻底死去的一天,再如何灿烂辉煌的景象都将不复存在,当宇宙中最后一颗恒星熄灭,所有人都会像今夜的我一样慢慢等待冻死的结局,反正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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