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纵没有反驳和质疑,只是点了点头,林山平日里总会说一些宏大而古怪的事情,这和他附近为了鸡毛蒜皮斤斤计较的人显得格外特别。
林山:“那时候,我感觉我要死了,人之将死,会想到什么呢?我只想到那些灿烂的日子,它们真棒,而我如今已经快记不清她的样子了,我总是努力去回忆她的模样,可是记忆太模糊了……”
百里纵再给林山抽了一口。
百里纵问道:“她应该很漂亮吧?”
林山笑了笑,摇了摇头说:“不,她也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气色不太好,脸上还长了很多痘痘,眼睛也不大,但是她什么也不需要做,只需要安静地坐在那里,她就像是阳光下的花朵,我感受到生命的温柔美好。”
“然后呢?”
林山:“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一天,我们像往常一样爬树,但突然出现一只虫子吓到了她,我眼睁睁看着她从两百多米的树上摔下来,我连她的尸骨都找不到……后来,我才明白,活着,本来也不是什么理所应当的事,所有人都很脆弱,只要一点点意外发生,人说死就死了……”
“哈哈哈哈哈……”林山疯癫了地大笑,笑着笑着就哭泣道:“我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本来这种工作就不应该存在!树下的每一个人被强制性从事爬树工作,我本来就是为她而抗争的,而我却在抗争最需要我的时候离开了,也许她的死亡是命中注定要惩罚我的……”
百里纵本来想说点什么,但林山的沉默俨然一座大山。
林山:“后来,那个魔鬼出现了,他被囚禁在十字架上,但他能够控制藤条,藤条为他翻页,他总是看一本日记……他告诉我,是他为我揭示了未来的景象,我将信将疑,但他之后轻描淡写地告诉我,我心爱的女人的尸骨位置,唯一代价就是为他搜集1000颗诸灵果,他告诉我,他吃掉这1000诸灵果后,他将会觉醒一项改变这个世界的能力。第二天,我便动身前往他给的三十九个坐标,果然找到了所有的尸骨以及遗物。”
林山:“当天晚上,我又一次梦见那个魔鬼,他轻描淡写地告诉我,成交吗?我点了点头,我从心底意识到,这就是我的救赎之路,我要为渺再贡献出我最后那庸俗而碌碌无为的生命!”
林山:“但,你知道吗?卑贱庸俗的生命终究卑贱庸俗!我哀鸣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我在这里受刑,是我走得太远以至于忘记了为何而出发,不是那个魔鬼抛弃了我,是我抛弃了自己!那个魔鬼本给了我这个机会的,本来给了我这个救赎的机会!可是我就差一点,我就差一点!”
林山的情绪变得极其激动和抽搐,百里纵一时间难以置信,他的后脊背发凉,林山说的惊人之言就像是一个神经病一样让百里纵毛骨悚然,林山一把年纪了,说的话这么怎么吓人?什么魔鬼?
“我毁了一切!”林山并没有理会百里纵,他渐渐平静下来。
“在魔鬼的帮助下,我得以在族罚部森严的管理体制下游刃有余,我作为一个毫无末那识的普通人在两年里偷了999颗诸灵果却无人察觉,这可是一笔庞大的财富,是普通人努力两百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我却只花了两年的时间得到了!我每天晚上想起这笔财富时,心里不免极度自信,仿佛吞饮山河,睥睨天下。但那终究不是我的财富,我都把这些财富寄给了魔鬼指定的地方,慢慢地,我对那个魔鬼的敬畏之心放松下来,魔鬼也并非全知全能,他也会犯错,两年里,他也犯过低级的错误,两年里,我也自以为自己掌握了规律,更何况我也可以欺骗魔鬼,让魔鬼为我所用!”
百里纵心里暗忖,1颗诸灵果价值100枚金龙币,1枚金龙币价值1000枚铁猿币,在天青城,普通人的月平均工资在5000-8000铁猿币,也就是说普通人平均20个月不吃不喝才能买来1颗诸灵果,而接近1000颗的诸灵果的财富将是10万金龙币,如果换算成天青城普通人用的最多的货币——铁猿币,这个惊人的数量将是一笔天文数字,价值1亿铁猿币!
“我不明白,你明明就差最后一颗诸灵果就完成你们的约定了……”百里纵问道。
林山沉默了良久才缓缓说道:“我和你说过吗?其实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恶魔,当我快攒够1000颗诸灵果的时候,贪念像草海里的海拉草一样疯狂生长,我也想拥有那些财富……我只要拥有10颗诸灵果,只要在黑市换成铁猿币,我什么不能得到?我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我想要的一切都会有的……”
“救赎之路即将达成之时……我动摇了,我当时真实的想法是,老子救赎了两年,老子才不想管什么狗屁了!老子只想挥霍接下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林山自嘲说道。
“也许我本就是个不成大器的人,即便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仍然会犯相同的错误……”
“那个魔鬼早看出了我的贪念,他抛弃了我,被抓的前一天晚上,我没有梦见他,而那一天也充满着意外,生活并非按照我以为的规律运行,如今,我连见他一面,请求他宽恕都做不到……”
林山说:“还是那句老话,人走地一旦太远,就会容易忘记自己会因为什么而出发的,直到这个雨夜,我才想起她……我真是庸俗卑贱啊。”
“那项任务已经完成了999/1000,我也很想看看最终完成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百里纵:“林叔,可是,改变世界……也许会带来灾祸呢?你不是说那是魔鬼吗?”
林山示意百里纵递烟,林山最后吸了一口烟后,露出难得的享受神情,缓缓说道:“魔鬼,比人好多了,幸亏和我交易的不是人,因为人会把你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也许我说的都是胡话,鬼知道呢?活了这么久,有时候我也不太懂魔鬼的事情,谁会知道呢!你就当我说的是一堆胡话吧……”
林山笑了笑,眼神朝着自己的右脚点了点,说道:“我脚已经动不了了,戒指我藏在我的脚趾上,毕竟是金子做的,族罚部那帮人嫌我脚臭就没有搜我的脚,要是那帮人要是看见,早就抢走了……你拿去吧,它的吞噬吸收能力很强,讲真的,我还是希望你去吸收那第1000个诸灵果,无论怎么样,至少比忍受永远的黑暗和蘑菇好多了吧,百里纵,拜托你拿去吧……”
百里纵脱掉林山的鞋子,雨水虽然将大部分臭味洗去,但仍然残留着顽固的气味,百里纵是个从小吃苦长大的,这点臭味,百里纵不觉得有什么。
鞋子和袜子摘掉后,林山右脚的大脚趾旁边的二号拇指上果然戴着精致纤细的金戒指!
“该走啦,百里家的小子,再待下去,我怕你也要死在这个雨夜。”林山忽然认真说道。
听罢,百里纵顿时感到如芒在背,冷汗直流,他拿着戒指连忙后退了几步。
“不要环顾四周,就这样低着头走,回家睡觉去吧。”林山低声说道。
百里纵听从林山的话,低着头,在黑夜之中,百里纵就像一只下水道的老鼠,悄无声息地回到了他的洞穴。
林山默默地看着百里纵离去,眼眉低垂,他的中指和大拇指轻轻摩挲,他抬头仰望飘下冷雨的黑色天空,张开嘴巴想说点什么,又很快又闭上了,最后林山缓缓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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