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天,郑如虎对林漓有了极大的改观。
一开始,他仅是为完成大小姐的嘱托而来。
至于林漓是怎么样的人,他不在乎。
论剑的时候,他佩服林漓的思想通透,所以愿意改变称呼并加以认同。
但,现在看来,林漓绝非等闲之辈。
明明是林漓说出那句话,可那位高手却虚空锁定听到这句话的人。
显然,这是偏心的表现。
林少爷背后,不止有大小姐,还有其他更恐怖的存在。
郑如虎得到想要的答案,没有再深入问下去。
只要跟在林少爷身边,未来总有认识到那位高手的机会。
若是操之过急,引起双方的反感就不好了。
郑如虎掏出手帕,将地上的碎片包起来。
“我再去给您端杯水.....”
“不用了,早点睡吧,明天有得忙的。”
林漓拍了拍郑管家的手臂,他不是很习惯这种服务。
被拒绝后,郑如虎点点头:“好的,晚安。”
“嗯,晚安。”
林漓望着他远去的身影,嘴角微微勾起。
林漓能看出来,郑管家似乎是遇到了权孤前辈,毕竟心有所念自能通灵,像权孤那般高手被他呼唤过来也并非不可能。
而且看郑如虎的反应,应该是被权孤前辈震慑住了。
就连气势如虎的武者,在修真者面前都只是一只猫咪。
“真好啊。”
林漓憧憬着,渴望着达到权孤那般境界。
从前,自己一直是一个很守规矩且老实本分的人。
可惜,这种人只会沦为碌碌众生。
如果失了傲气,想一窥仙途更是空话。
林漓明白了。
这世间,人总会折服于高傲霸气者,自己面对家人的态度也很简单。
社会分阶级,人间分高低。
自己只要足够强势,不去在乎别人的看法,自然能够说一不二。
“有道理,睡觉!”
......
一觉睡到自然醒,醒时已是晌午。
天上太阳火辣辣的,晒的人人心里有些燥意。
昨晚掀桌之事,一个早上传遍全村。
没人敢烦扰林漓,生怕触了霉头。
其他同龄人已是办好宴席,准备上山认祖坟了。
唯有林漓刚起床,慢慢悠悠的洗漱沐浴一番。
然后穿上张雨晴送的衣袍。
“真好看。”
指的是衣服。
林漓站在镜子前,不由得发出赞叹。
尺寸合身,长袖长裙既不拖沓,也格外的透气,完全没有夏天的闷热感。
怪不得古人夏天也穿长袖长裙,原来确实是不热。
与不伦不类的量产货比起来,林漓身上这件显然是价值不菲的定制产品。
“少爷,我来为你系带,需要随身佩剑吗?”
郑如虎捧着衣带,还有那把昨晚林漓差点用来砍人的银剑。
作为一名专业的管家,了解各种服饰的穿戴是必修课程。
林漓打量一眼他手上的剑,虽然很轻,但带着终归不方便,于是婉拒:“不用了,带着一把剑在身上总感觉有点装。”
“好的。”
随着腰带系上,林漓哭笑不得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这幅略有几分出尘的模样,真像是小说里某仙宗的弟子。
“嗯......”
林漓想了想,掏出手机给自己拍照,顺便把身后的郑管家一起框到镜头里。
人家跑这一趟,想必也是要跟张雨晴交差的。
林漓收了张雨晴的礼物,不能没有一点反馈。
虽然她不回复,但林漓感觉她是有看消息的。
所以把照片一发,证明自己受到礼物,郑管家也有服务周到完美完成任务。
一举两得。
水离:【礼物收到,谢谢(双手合十x3.jpg)】
“不对!”
林漓习惯性扣出几个双手合十的表情表示感谢,反应过来后立马删掉,换成比心图案。
这一幕,被后面的郑如虎偷偷看在眼里。
果然关系不一般!
郑如虎心中感叹,别看大小姐没有回复,林漓发如此多的消息都没被拉黑,这就已经是获得她的默认。
“走吧,想必外面的那些人,等到有些不耐烦了。”
林漓随手将手机扔回桌上,抬起下巴,语气中充满高傲之意。
他没法像权孤和木穹子那样,很自然的带有修真者的傲气;也没法做到张雨晴那般,本身就是天才的目中无人。只能装个样子将就一下,唬唬普通人。
走出家门,阳光瞬间照过来。
林漓抬袖一看,淡淡的纹路如游云般浮现在衣服上。
“真的好看。”
用什么形容词都不足以形容此衣,纵使是林漓也只能不断重复好看。
毕竟——
凡间三五词,岂能窥天物!
林漓余光瞥了一眼天上,顺便用手遮了遮脸。
“阳光有些刺眼了。”
“需要我去拿把伞吗?”
“不用。”
林漓朝郑如虎露出微笑,指了指天上:“我不避阳,阳自避我。”
“额...”郑如虎有点不想硬夸。
这文采有些实属抽象了。
抬头看去,一片云朵遮住烈日,而后还有一大群云朵。
隐隐有要压低这片地区亮度的趋势。
今天的天气预报明明说晴,万里无云。
看来,也不是很准。
“哟!这不是大富翁吗?”
“林漓,你怎么来这么晚?”
林漓的成人花园礼开席,与他同龄的小年轻恰好认坟归来。
昨日风头出尽,自然少不了被嫉妒之人阴阳两句。
林漓决定逮住后者怼两句,于是抬着下巴,用鼻孔看人。
“我家老祖都没催我,你倒是操心起来了。”
施法前摇过后,对方显然没有先见之明,不知道林漓的嘴有多毒,还在笑嘻嘻不以为意。
林漓继续说道:“不如把你的老祖过继给我当兄弟,到时候你多操心一下长辈的事情,我也会给你一点奖赏的。”
“你几个意思!”
林达达脸色顿黑。
他是嫉妒林漓,嫉妒林漓出尽风头!
因为林达达家这些年在村里贡献不少,可他却没有像林漓这般引人注目,所以他急了。
不让林漓在他林达达面前吃瘪,那岂不是代表他不如林漓?
可是,林漓不按常理出牌。
目中无人,直接从林达达身边走过,但嘴上不饶人。
“你语文是不是不及格?阅读理解能力这么差,还需要我给你解释吗?依你这种智商水平,可没有资格当我的后辈。”
“你——!”林达达没来得及出口,他爹就先不乐意了。
“你怎么说话的?”
“不会吧大叔。”
林漓鄙夷的斜眼看硬是抓住自己手臂不让走的胖中年男:“你不会是听不懂人话吧?我当然是用嘴说的啦。”
“嘬嘬嘬~”林漓打了个响指,召唤来路边看戏的大黄狗。
“大叔,听不懂人话也没关系,让大黄帮你翻译一下吧。”
炸了!
这番挑衅林达达家不仅没有讨到半点好处,反倒是痛失老祖和人籍。
林达达全家顿时带人把林漓团团围住。
丢面子可是能跟夺财、杀亲并列为三大仇怨的大事。
有些人把面子看的比自己的命还重要,很显然,林达达家就是这样的。
今天必须要林漓低头!
仗着人多势众,林达达嚣张的说道:“林漓,你敢侮辱我们家,现在认错我可以不打你。”
在村里花了这么多钱,果然是有用的。
林达达心里暗爽,大部分村民都站他这边,甚至连林漓的家人都不知所踪。
几十号人给林漓围在中间,虽然不乏有看戏的,但这种场面足够把林漓吓到屁滚尿流。
就算有个看起来高大威猛的管家护着林漓,真打起来的时候也是双拳难敌四手。
总之一句话,优势在我!
林漓仰着头,不屑的环顾一圈,丝毫不见被吓到的模样。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你先没事找事的吧?”
事实虽是如此,但林达达肯定不认。
他指着林漓的鼻子,继续施压:“这个错,你今天不认也得认!不然你出不了这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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