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绝对不可能

八年前,先帝病重,不能理政,大雍周遭各国伺机而动。

西域魔国趁机侵占河朔走廊,致使安西成为飞地,截断了八千安西军退路。

姜辰以镇国大将军府嫡子身份,自请镇守安西。

当时,朝中各派都想拉拢大将军府。

暂主国政的三位顾命大臣心思各异。

为免大将军府卷入党争,偏帮了对手,他们一致同意了姜辰所请。

万没料到,姜辰远走飞地,原来是早有打算。

“当年,此贼定是见我朝国运江河日下,早就想好了这条退路。

可惜了镇国将军府数代忠名,都要毁在这不肖子手里了。”黄千化跌足叹息。

“魔国还真大方,如此神器,也肯给你。”御玲珑暗暗咬紧了贝齿。

“是了,你出身名门,地位本就不低,投身魔国,又自带筹码。

这筹码,便是我大雍仙朝安西全境。”

她只觉得入城以来,种种疑惑不解,似乎全都通了!

“快看啦,安西军出营了!大会马上就要开始了!”

“都护大人要亲自检阅三军,去晚了可就抢不到前排了。”

街道两旁,人潮汹涌,路人都争相朝内城赶去。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一连串激昂的鼓点,从后方传来,令人精神一振。

御玲珑回转身,只见大队人马正源源不断地从外城走来。

在为首的军乐队后方,她一眼就瞧见了那些熟悉的身影。

一群年逾不惑的老兵,人人身披重甲,赫然是大雍军队的服色。

御玲珑瞬间僵在了原处,目光紧紧跟随着那队老兵。

只见那些老兵们的铠甲上斑驳陆离,遍布着沙场和岁月侵蚀过的痕迹。

与前方军乐队的鲜艳服色形成鲜明对比,显得格外庄严肃穆。

等到那队老兵走近,更是让她震憾至极。

只见他们之中,有的人整条手臂都没了。

有的人,双手从手腕处齐齐断掉,只剩下光秃秃的小臂。

有的人没了一条腿,有的人只剩下了一只眼睛。

更有甚者,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兵双目失明,裸露在外的皮肤被烧得面目全非。

四肢还健全的勇士们,刚毅的脸上,也都带着累累伤疤。

数百人,却几乎找不到一张好脸!

老兵们眼神凌厉,杀气腾腾,一股肃杀之气迎面而来,望之令人生畏。

那些已成残疾的老兵,被簇拥在最前方。

不能行走的,都站在一个个轮车上,由其它勇士们推着走。

老兵中最年轻的也已年近不惑,白发苍苍者也不在少数。

无论年老还是青壮,他们的脸上都挂满了自豪。

胸前的铠甲上,辍满了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金块。

“爷爷,那是我爷爷!”人群里,一个青年张开双臂,激动地挥舞着。

听到这声音,方阵前排,那位双眼已盲的老兵热泪盈眶,站得笔直。

他胸前满辍着的十几块金块迎着日光,璀璨夺目。

“先登!破阵!斩将!夺旗!不可思异,太不可思异了,老英雄啊!”

“你爷爷可真了不起!向老英雄致敬!”

少年自豪地挺起了胸膛,“我明年就十八了,也可以加入安西军了。”

“好样的,有志气,英雄后继有人了!”

……

“是他们,是他们!”

黄千化也看清了方阵,激动得老泪纵横。

历经劫难英雄在,千磨万击还坚劲!

玉玲珑红了眼眶,心底升腾起无穷的敬意。

昔日英雄尚在,那是八千名安西老兵中的幸存者!

她曾与他们并肩杀敌,也曾想过带领他们冲破敌人封锁,重返家园。

甚至将自己最宝贵的贞洁,献给了他们其中的一位。

只恨当年魔国势大,大雍困穷,敌我双方实力太过悬殊。

当年的她,连表露身份的勇气都没有,因为她早就知道,希望渺茫。

最后,她不得不带着无尽的遗憾,离开了乌兹城。

也带走了其中一名安西好男儿的种子。

她一直不知道那个男人是谁,可他的样貌却深深刻在她心里,永生永世难忘。

御玲珑目光急切的扫过一排排老兵,心底充满了期待。

她希望上苍怜悯,让她寻到轩轩的父亲,希望那个人不要死。

三年前,大雍太庙中的镇国蟠龙石红光艳艳,日甚一日。

此后,大雍国运果然迎来重大转机,四方宁静。

她宵衣旰食,三年来从不敢懈怠,终于在不久前练成一支新军。

此来,正是为再一次解救他和他们,弥补她心底潜藏多年的遗憾。

“陛下,陛下,是安西军啦!”

黄千化激动的浑身颤抖,几乎忘了自己身在何处。

身旁,几个路人听到这边动静,都好奇的回头看过来。

黄千化惊觉自己失口,连忙要护着母女二人离开。

“快看,那是你哥哥,你哥哥赶上了好时候,建功立业有望了。”

旁边一个妇人拉着个半大小子,指向老兵方阵后方。

这一声欢呼,吸引了路人的目光,反而没人再去关注御玲珑他们。

妇人怀中的少年掂着脚尖,注视着大军经过,眼底火热。

“娘,我也要加入安西军,为都护大人效命!”

“好好好,”妇人眼底闪烁着欣慰的泪花。

“咱家二郎最棒了,等你长大了,去给都护大人当亲卫。”

路人纷纷向这对母子投来艳羡的目光。

能加入安西军的,都是千里挑一的好男儿。

能成为都护大人亲卫更是每个安西少年的梦!

“不是为朝廷效命吗?怎么成了为都护效命?”

闻言,黄千化颇有些不忿,轻声嘀咕了一句。

新军方阵连绵不绝,足足延伸出数里,看得人眼睛都酸了。

这些人身姿挺拔,头戴半圆铁盔,身上只穿着棉甲。

肩上扛着一根根铁棒,后腰还挂着三只铁榔头。

“一根烧火棍,三个铁榔头,这都是些什么玩艺儿?”黄千化眉头大皱。

相比于庄严肃穆的安西老军方阵,新军方阵在他看来,透着说不出的怪异。

他心想,这指不定又是哪个魔国教头调教出来的。

旁边,一个路人有些不屑地白了他一眼。

“外乡人吧!瞧见人家这肩上扛着的没,这叫燧发枪。

人家腰带上挂着的,那叫霹雳雷火弹,什么铁榔头!”

黄千化有些不悦,道:“这东西能有多大杀伤力?”

路人不屑道:“燧发枪可毙敌于二百五十步开外。

这霹雳雷火弹嘛,那就更厉害了,一炸一窝。”

“小儿信口雌黄!”黄千化根本就不信。

什么武器能毙敌于二百五十步开外?

如今军中就只有床子弩能达到这种射程。

这区区一根烧火棍能有如此威力?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至于那霹雳雷火弹,就更是闻所未闻,只有法器才有如此神威。

若是法器,炼制成本高昂。

此等法器,一件已是难得,岂可人人皆备。

“切,”路人干脆懒得再理会他,转而眼神热切地望向新的方阵。

“来啦,来啦,炮兵方阵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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